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商务部关于同意CMIC燕明株式会社变更投资主体的批复

商务部关于同意CMIC燕明株式会社变更投资主体的批复
(商合批〔2007〕1154号)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

  《关于对CMIC燕明株式会社实施股权划转的请示》(国机资〔2007〕669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将其持有的CMIC燕明株式会社的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变更后,该境外企业的投资主体变更为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其余事项不变。

  二、接此批文后,请你单位到我部(合作司)换领《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重新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三、请督促该境外企业将变更后的注册文件报你公司备案,并按照《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境外企业的年检工作。中方主要负责人应按《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向驻日本使馆经商处重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其指导。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