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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部关于做好2008年春运期间道路、水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部关于做好2008年春运期间道路、水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7]35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交通厅(局、委):

  为做好2008年春运组织工作,现就道路、水路客运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经营固定线路的道路客运,继续实行客票价格不针对春运加成的政策。企业可以在政府规定的指导价幅度内浮动。对非固定线路的临时包车运输,继续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各地可以根据成品油价格变化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道路客运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水平。运价调整要兼顾消费者和经营者利益,充分考虑补偿经营者成本的需要。

  三、农村道路客运、农村水路客运和沿海岛际旅客运输票价不提高。政府发放的成品油调价补贴要切实落实到位。各地要采取相关措施缓解农村客运运营困难。

  四、各地要采取减免客运附加费、降低过路过桥收费标准和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减轻道路客运经营者的负担。

  五、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运输组织协调,合理调配运力,保证2008年春运运力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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