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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209号--关于批准对兴隆咖啡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7年第209号)


关于批准对兴隆咖啡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兴隆咖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兴隆咖啡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兴隆咖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界定兴隆咖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万府函〔2005〕43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海南省万宁市以兴隆华侨农场为中心及其周边的南桥镇、长丰镇、牛漏镇、三更罗镇、礼纪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种源。

  中粒种咖啡(coffea canephora Pierre)。

  (二)立地条件。

  海拔900米以下,湿润、荫蔽的森林河谷地带,咖啡园须建防风林。pH值4.5至6.5之间,土壤的水解氮、速效磷、速效钾、有机质含量分别高于60mg/kg、15mg/kg、80mg/kg、25g/kg;并以水源方便、排水良好的红壤土及黄壤土为佳,其次为沙壤土和冲积土。

  (三)栽培技术。

  1. 育苗:从生长健壮的母树上选取枝条进行无性繁殖。

  2. 定植时间:定植时间为每年的春季或秋季。

  3. 栽植密度:每公顷栽植株数密度≥1500株。

  4. 施肥:以有机肥为主,配合施用无机肥,每公顷每年施用有机肥不低于10吨。

  5. 整形修剪:采用多冠型树型进行整形,保持通风透光。

  6. 采收:果实变红后开始分批采收,禁止采青。

  7.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加工工艺。

  1. 原料加工:晒干→脱皮→筛选→包装→自然存放1年。

  2. 产品加工:咖啡原料清理→焙炒→添加配料→焙炒→{咖啡豆→包装

  立即风冷→研磨→咖啡粉→包装。

  (五)质量特色。

  1. 咖啡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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