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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教育部、民政部等关于开展第九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中国残联、教育部、民政部、劳动保障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质检总局、广电总局、食品药监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九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残联发[2007]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民政厅(局)、劳动厅(局)、卫生厅(局)、人口计生委、质量技术监督局、广播影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团委、妇联、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3月3日是第九次全国“爱耳日”。在举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喜迎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的新形势下,为进一步加大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知识的普及与宣传力度,让更多群众了解听力健康知识、增强听力保护意识,使更多的听力残疾人及时得到康复服务,有机会参与奥运、聆听奥运、实现“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的奥运目标,拟确定第九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主题为“奥运精彩--我听到”。现将宣传教育活动方案予以印发,请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好第九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
  附件:第九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中国残联
教 育 部
民 政 部
劳动保障部
卫 生 部
人口计生委
质检总局
广电总局
食品药监局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全国老龄委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第九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据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我国听力残疾人已达2780万,并且还在不断增加。为切实减少听力残疾的发生,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迫切需要在全国范围内普及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知识、提高公众的爱耳护耳意识。在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和第13届残奥会即将到来之际,第九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将围绕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及咨询活动,并积极动员各方面力量关爱听力残疾儿童、关注成年和老年听力残疾人,让他们与健全人一起“共享同一片蓝天,倾听同一个奥运,放飞同一个梦想”。为此,特制定如下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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