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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08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17.做好对外宣传。安全生产是国际社会高度重视的问题,要提高对外媒体的舆论宣传能力,主动介绍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措施和近年来工作取得的成效。遇到重特大事故灾难,力争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充分利用国内主流媒体在世界舆论中的影响力,把握突发事件舆论引导的主动权。

  18.评选安全生产新闻奖,激励主流媒体记者做好安全生产新闻报道的积极性,提升报道质量,更好发挥主流媒体作用。

  六、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法制、政策环境

  19.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要按照安全监管总局对“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落实主要任务,实现基本目标。

  20.继续深入宣传《刑法修正案(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安全生产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近年公布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用法律法规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用严刑峻法惩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普及安全法律知识,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法律意识。

  21.要广泛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突发事件的应对常识、应急救援中的成功案例。引导公众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掌握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到科学施救,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重大经济损失和对个人的伤害,维护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

  22.继续深入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把党和政府在安全生产方面采取的一系列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政策措施,宣传贯彻到基层政府和企业,把相关政策尽快转化为有利于保障安全的现实生产力。

  23.继续深入宣传安全生产两个主体、两个负责制。从企业讲求诚信、政府依法监管、行业有效指导、社会广泛监督四个基本途径推动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的落实。从切实履行好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四项职责推动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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