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08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安监总政法〔2008〕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08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一月十日
2008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点
2008年是推进全国安全生产在持续稳定好转的基础上向着明显好转目标迈进的第一年。2008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围绕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各项目标,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正面宣传,搞好舆论引导,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奋斗目标和安全生产的阶段目标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良好舆论氛围。
一、切实做好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宣传,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热潮
1.要把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教育,深刻领会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所包含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热潮。
2.深入宣传十七大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十七大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突出了安全生产的科学定位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明确了安全生产的指导原则、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和根本任务。要大力宣传“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宣传十七大提出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宣传增强发展协调性,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宣传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首要的是保障人民的生命权。宣传加强文化建设,明显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安全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