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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4、城市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污染形势严峻
  2005 年,341 个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表明,22.6%的城市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超过国家二级标准,6.5%的城市超过国家三级标准,约1/3 的城市人口生活在空气二氧化硫浓度超标的环境中。
  “十五”以来,113 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空气中的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呈现总体升高趋势。北京、广州、上海、杭州、宁波、南京、成都、武汉等大城市空气中二氧化氮浓度相对较高。
  (三)酸雨污染控制任务艰巨
  1、二氧化硫产生量持续快速增长
  “十五”以来,我国能源消费超常规增长,煤炭消费量从2000年的13.2 亿吨猛增到2005 年的21.67 亿吨,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000 年的1995 万吨增加至2005 年的2549 万吨。从现在到2020年,我国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经济保持高速增长,能源需求持续增加。根据能源规划预测,我国的煤炭消费总量将持续增长,到2010 年,燃煤发电机组将增加到7 亿千瓦,发电用煤将达到16亿吨,全国燃煤产生的二氧化硫将达到3600 万吨左右,其中火电行业产生量将达到2600 万吨左右;从2010 年到2020 年,全国煤炭消费总量仍将持续增长,燃煤二氧化硫产生量也将随之持续增加,其中火电行业煤炭消费量及其二氧化硫产生量增幅将高于全国平均增幅。
  2、氮氧化物排放尚未得到有效控制
  研究结果表明,近年来我国的氮氧化物排放量逐年增加,已达到2000 万吨左右,且排放增幅超过二氧化硫。监测结果表明,虽然我国的酸雨污染仍以硫酸型为主,但是氮氧化物对酸雨的贡献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要解决我国的酸雨等区域大气环境问题,亟需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氮氧化物排放。
  3、原有管理方式不适应酸雨控制要求
  按照我国原有的管理体制和法规,地方政府对当地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的措施以改善当地环境质量为目标,控制重点是低矮排放源。相对于城市空气二氧化硫污染,酸雨是区域性的环境问题,控制重点应以削减火电厂等高架源排放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为主,需要国家统筹考虑、统一规划,建立国家和地方的联动机制。
  “十五”期间,我国主要在两控区内实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新建火电厂大量分布在两控区外,二氧化硫排放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将控制范围扩大到全国。
  二、规划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出发点,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总量减排为主线,以控制火电行业排放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为重点,采取整体控制和分区要求的方法,因地制宜实施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
  (二)总体目标
  显著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氮氧化物排放增长的趋势,到2010 年,有效降低硫沉降强度,减少重度酸沉降区面积,减轻区域大气细颗粒物污染,降低城市空气二氧化硫浓度。到2020 年,基本消除重度酸沉降区域,区域大气细颗粒物浓度明显降低,城市空气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达标,致酸物质硫、氮沉降强度基本达到临界负荷要求,酸雨区受到损害的生态环境逐步恢复。
  (三)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到2010 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05 年减少10%,控制在2294.4 万吨以内;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000 万吨以内,单位发电量二氧化硫排放强度比2005 年降低50%。到2020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在2010 年的基础上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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