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研究: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 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展、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应用研究:指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 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应用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
试验发展: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三、申报程序
1、请各省、各地区电子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通知本地、本系统凡符合排序申报规定条件的企业(含2007年第21届电子信息百强企业)认真填写《2008年电子信息百强企业申报表》(见附件一)和《电子信息百强申报企业2007年主要生产经济指标表》(见附件二)。
2、申报企业在2008年2月15日前将附件一预报表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电子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电子系统外企业报归口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各主管部门于2008年2月28日前将预报审核合格企业的材料报我司。
3、申报企业在2008年4月10日前将附件二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电子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电子系统外企业报归口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各主管部门于2008年4月20日前将审核合格企业的材料报我司。
4、所有申报企业在上报附件二的同时,均须提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各申报企业在上报各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材料的同时,登录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网站(网址:www.ittop100.gov.cn),按照网上申报有关要求同步申报。
6、各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所填报各项经济指标要进行严格审核,以保证数字准确可靠,部将成立专家审查组对有关企业及新入围企业进行抽查、复核,并于2008年6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08年第22届电子信息百强企业排序结果。
上报部门∶信息产业部经济运行司综合协调与市场处。地址:北京市万寿路27号,邮编:100846,电话:李洪良(010)68208034、68208035,孙高向(010)68208022;传真:(010)68134782。
四、在第22届电子信息百强企业排序揭晓之前,第21届电子信息百强各企业要继续做好各月月报工作(即2008年3月份至5月份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