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部、农牧渔业部、林业部、财政部对贯彻执行关于
加强农林第一线科技队伍的报告中几个问题的说明
(1983年7月15日)
自国务院批转劳动人事部、农牧渔业部、林业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农林第一线科技队伍的报告》以来,有些地区和部门在贯彻执行中,提出了一些具体问题。经研究,对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享受浮动一级工资岗位津贴的农林科技人员的范围,还应包括:
(1)按照文件规定,原来属于享受浮动一级工资岗位津贴范围的农林科技人员,现被提拔到区、社(乡)担任领导职务,并分工主管农林科技工作的;
(2)驻在农村公社(不含城关公社)的中央、省(市)、地、县所属农、林、牧、渔、垦、农田水利(包括水土保持)、农业机械化等事业单位中具有大、中专毕业学历或技术员以上(含技术员)职称的,现在从事农林科技工作的国家干部。
二、关于“派驻在区、社长期工作”的长驻时间问题。应是在区、社实际从事农林科技工作时间连续八个月以上,方能享受浮动一级工资岗位津贴。不在区、社工作的时间,不能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