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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开展临床药师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2.掌握常见疾病的药物治疗方案设计与评价方法,了解常见疾病的诊断与治疗,熟悉临床用药的基本原则与特点,对所从事临床专科的药物治疗有一定研究,并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3.具备对本临床专科的病历以及与疾病相关的医学检验学、影像学及心电图报告的阅读和应用能力,能正确采集与药物临床应用相关的信息。
  4.具备较强的掌握本临床专科用药和相关药物应用知识的能力,并能熟练应用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中。
  5.具备获取药物新信息与药物治疗新知识的能力。
  6.具备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与正确书写药历等相关医疗文书的能力。
  7.具备与其他医务人员及患者沟通与交流的能力。
  8.具备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药物信息咨询、宣传合理用药知识及开展临床用药教育的能力。

  附件2
临床药师工作职责

  临床药师是临床医疗治疗团队成员之一,应与临床医师一样,坚持通过临床实践,发挥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药物治疗过程中的作用,在临床用药实践中发现、解决、预防潜在的或实际存在的用药问题,促进药物合理使用。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深入临床了解药物应用情况,直接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审核用药医嘱或处方,与临床医师共同进行药物治疗方案设计、实施与监护;
  二、参与日常性医疗查房和会诊,参加危重患者的救治和病案讨论,协助临床医师做好药物鉴别遴选工作。在用药实践中发现、解决、预防潜在的或实际存在的用药问题。对用药难度大的患者,应实施药学监护、查房和书写药历;
  三、根据临床药物治疗的需要进行治疗药物的监测,并依据其临床诊断和药动学、药效学的特点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
  四、指导护士做好药品请领、保管和正确使用工作;
  五、掌握与临床用药有关的药物信息,为医务人员和患者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用药信息及咨询服务;开展合理用药教育,宣传用药知识,指导患者安全用药;
  六、协助临床医师共同做好各类药物临床观察,特别是新药上市后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监测,并进行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估和反馈工作;
  七、结合临床药物治疗实践,进行用药调查,开展合理用药、药物评价和药物利用的研究。

  附件3
临床药师制试点工作评估方案

  为贯彻落实《临床药师制试点工作方案》,切实加强临床药师制试点工作,探索临床药师工作模式,建立临床药师制的评估机制,特制订本评估方案,作为自评和复评的基本标准。
  一、评估目的:
  (一)依据评估结果和反馈信息了解试点医院工作情况,收集资料,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
  (二)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比较,促进和加强横向交流,介绍先进经验,推动试点工作深入开展。
  (三)进一步完善临床药师制的建立与发展,为提高医疗质量和药物治疗水平进行探索,积累经验,形成与医院整体发展相适应的临床药师工作体系。
  二、评估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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