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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民政部、劳动保障部等关于印发《全国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规划(2007-2015年)》的通知


  由于听力障碍人数众多,造成听力障碍的因素复杂,我国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工作仍面临严峻形势。具体表现为:遗传性聋未能得到有效控制,滥用耳毒性药物现象仍然存在,环境噪声致聋呈逐年上升趋势;新生儿听力筛查尚未大规模普及;儿童及成人的助听器配戴率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城乡发展不平衡,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服务网络尚不完善,专业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性聋数量迅速增加,给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为保障广大听力障碍者的健康权益,推进我国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与康复相结合;以社区为基础、以儿童为重点,纳入大局,整合资源,全面加强听力卫生保健与听力康复服务能力建设,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听力卫生保健和康复"的目标。

  三、规划目标

  到2015年

  (一) 初级听力卫生保健服务(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覆盖率达80%;
  (二)听力语言康复服务覆盖率(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达80%;
  (三)药物、感染、噪声性聋发生比例以2006年为基数降低10%;
  (四)已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地区,新生儿听力筛查覆盖率在2005年基础上提高30%;
  (五)新生听力障碍儿童助听器配戴(含人工耳蜗植入)率达90%;
  (六)听力障碍人群中听力保健与康复知识的知晓率达60%。

  四、主要措施

  (一) 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纳入大局
  1、建立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将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布局,协调实施;
  2、充分发挥教育、民政、劳动、卫生、人口计生、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残联等各部门的作用,建立议事协调制度,定期召开专项会议,督导和检查规划的实施与落实;
  3、加大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工作投入,积极开展对贫困听力障碍人群的医疗、康复救助;
  4、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健全服务网络
  1、卫生和残联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开展城市社区、农村基层卫生人员的听力保健业务培训,80%以上的县开展初级听力卫生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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