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民政部、劳动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全国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规划(2007-2015年)》的通知
(残联发[2007]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民政厅(局)、劳动保障厅(局)、卫生厅(局)、人口计生委、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监管局)、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工委:
我国是世界上听力障碍人数最多的国家,据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全国有听力残疾人2780万。听力障碍严重损害人的听觉言语功能,影响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开展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工作,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健康水平,有利于维护广大残疾人的切身利益,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2007年,世界卫生组织在北京召开了"首届国际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大会",发布了旨在推动全球"人人享有健康听力"的《
北京宣言》,要求各国政府制订本国的耳聋预防和康复规划。为了响应这一号召,进一步推进我国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听力卫生保健和康复的目标,我们组织制定了《全国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规划(2007-201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全国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规划(2007年-2015年)
一、现状和问题
我国是世界上听力障碍人数最多的国家,有听力残疾人2780万。听力障碍严重损害人的听觉言语功能,影响人的身心健康、生活质量,加重经济社会负担。
我国高度重视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工作,20世纪80年代以来,制定、颁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有关部门出台了《常用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完善了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的工作体系、服务网络;采取措施,实施免疫规划,规范耳毒性药物的使用,有效控制了可避免性听力障碍的发生;积极推广新生儿听力筛查,大力开展聋儿康复训练,显著改善了听力障碍的早期干预及康复服务状况;设立全国爱耳日,宣传普及听力障碍预防及康复知识,明显增强了公众的爱耳护耳意识;2007年,与世界卫生组织共同发起召开 "首届国际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大会",推动了听力障碍预防和康复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