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杰思伊国际美国代表处的批复
(商合批〔2007〕1132号)
江苏省外经贸厅:
《关于无锡杰思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美国设立代表处的请示》(苏外经贸境外〔2007〕1140号)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无锡杰思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美国纽约设立代表处。
二、代表处业务范围为:收集信息、促销产品、联络客户、售后服务。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你厅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机构批准证书》。
四、代表处负责人应按《
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规定向我驻纽约总领馆经商室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驻外使领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