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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等六项农药管理规定宣讲工作的通知


  一、制定6项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997年,国务院颁布了《农药管理条例》,我国农药管理走上了法制轨道。在《农药管理条例》框架下,农业部陆续出台了《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农药限制使用管理规定》、《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等一系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规范农药登记受理、评审、审批工作,从2005年起,又将农药登记审批纳入我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为加强农药市场监管,我部已连续6年开展了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大检查,对生产和销售假劣农药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近期,我部又启动了全国农药监督管理网络联动系统,实现了农药监管的信息共享、案件联查联办、协查共管的目标。通过农药市场的专项整治,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逐年提高。

  通过农药管理的不断加强与规范,在整个农药行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农药产业已从上个世纪80年代的依靠进口,发展到不仅完全能够满足国内病虫害防治需要,而且还进入了大量出口的阶段。2006年农药总产量已达到129.6万吨,而大田用药仅32万吨,总产值达752亿元,销售收入达729亿元。农药产业的快速发展,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近年来,随着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以及人们对人畜、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的提高,农药管理倍受社会各界关注,农药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社会反响比较强烈。现行的农药管理法规及配套规章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暴露出许多问题,急待进行整改和改革。一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迫切需要。目前,国务院正在组织开展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内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农药监管就是其中一项重要任务。二是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的现实选择。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农作物病虫害发生范围在逐年加大,危害程度也在逐年加重,农药的产品质量直接影响病虫害防治效果,病虫害的有效防治直接影响农产品的有效供给。三是确保农产品贸易安全的关键举措。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出口不断遇到国外的贸易壁垒,农药残留问题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制约因素。四是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和人身健康的重要保障。农药的科学管理和合理使用,不仅影响病虫害防治效果,还直接影响农业面源污染的严重程度,直接影响其他物种和生态环境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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