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三一美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
(商合批〔2007〕1102号)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商务厅关于申请增加三一美国有限公司投资额的请示》(湘商〔2007〕238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在美国芝加哥独资设立的境外加工贸易企业“三一美国有限公司”以现汇增资6000万美元,用于在美国乔治亚州亚特兰大市建设工程机械生产基地。增资后,该境外企业总投资从900万美元增至6900万美元,其他事项不变。
二、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你厅换领《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三、企业在境外变更注册后,请督促其将有关文件报你厅备案,并请按照《
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境外企业的年检工作。中方主要负责人应向我驻芝加哥总领馆经商室重新登记,并加入美国中国总商会,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领)馆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