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478号)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6号)的有关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韩国新韩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设立分行开业,其名称为韩国新韩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Shinhan Bank Beijng Branch);营运资金为20000万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核准金泰完先生(KIM TAE WAN)该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韩国新韩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Shinhan Bank Beijing Branch
机构编码: B0036B111000001
批准成立日期: 2007年12月03日
许可证流水号: 00000375
住 所: 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甲6号中宇大厦首层010A室和12楼
邮政编码: 10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