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为中化集团公司在泰国、莫斯科设立的代表处补办国内核准手续的批复
(商合批〔2007〕1047号)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中化集团关于补办设立驻泰国代表处、驻莫斯科代表处核准手续的请示》(中划规〔2007〕115号)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为你集团公司在泰国和莫斯科设立的代表处补办国内核准手续。
二、代表处业务范围为:市场开拓、信息收集。
三、接此批文后,请你单位到商务部(合作司)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机构批准证书》。
四、代表处负责人应按《
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规定分别向我驻泰国使馆经商处和驻俄罗斯使馆经商处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驻外使领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