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请派员参加南亚国家商品展的通知
(商办亚函〔2007〕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商、协会,各有关企业:
近年来,中国同南亚各国经贸合作发展迅猛,2006年,我同南亚各国贸易总额348亿美元,较2005年增长30%,超过同期我外贸增长速度。但双边贸易中我长期享有较大顺差,我自南亚进口的潜力尚未得到充分挖掘。
为切实扩大我自南亚国家进口,改善贸易不平衡状况,营造良好的互利经贸合作环境,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拟于2007年12月28-30日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举办南亚国家商品展。
此展是我国首次针对南亚国家举办的进口商品展,得到了南亚各国商务主管部门和主要商、协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目前,已有来自南亚七国200多家知名企业报名参展,展品涉及纺织服装、矿产资源、医疗制药、传统工艺、珠宝首饰、轻工建材、食品土畜、软件信息、旅游服务等各个领域。同时,为增加中方企业对南亚国家商品、政策、法规和贸易投资环境的了解,促进中国与南亚各国的经贸合作,部分南亚国家政府届时还将举办有关商品推介会和投资政策介绍会等经贸促进活动。请登陆展会网站(www.saccfair.com)和商务部网站(www.mofcom.gov.cn)了解详情。
请你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展会,充分利用此次同南亚企业交流合作的难得机会,认真组织相关企业代表届时出席展会及有关经贸促进活动。有关企业如拟同南亚参展企业签署贸易、投资领域的合同或意向,请积极考虑在展会期间签署有关文件,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商务部(亚洲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