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严重不足,是当前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突出矛盾。各单位和部门办的学校,要首先依靠自身力量解决专业技术师资问题,同时可以聘请外单位的教师、科学技术人员兼任教师,还可以请专业技师、能工巧匠来传授技艺。要建立若干职业技术师范院校,有关大专院校、研究机构都要担负培训职业技术教育师资的任务,使专业师资有一个稳定的来源。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主要由地方负责。中央各部门办的这类学校,地方也要予以协调和配合。
四、改革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毕业生分配制度,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
高等学校担负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发展科学技术文化的重大任务。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到本世纪末,建成科类齐全,层次、比例合理的体系,总规模达到与我国经济实力相当的水平;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基本上立足于国内;能为自主地进行科学技术开发和解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作出较大贡献。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当前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关键,就是改变政府对高等学校统得过多的管理体制。在国家统一的教育方针和计划的指导下,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加强高等学校同生产、科研和社会其他各方面的联系,使高等学校具有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积极性和能力。
要改革大学招生的计划制度和毕业生分配制度。改变高等学校全部按国家计划统一招生,毕业生全部由国家包下来分配的办法,实行以下三种办法:
(一)国家计划招生。要做好发展高等教育的总体规划和人才需求的中长期预测,切实改进招生计划工作,努力克服招生计划同国家远期和近期需要脱节的状况。这部分学生的毕业分配,实行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由本人选报志愿、学校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的制度。为了保证边远地区及工作环境比较艰苦的行业能分配到一定数量的毕业生,应按国家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实行定向招生,到这些地方工作的毕业生待遇从优。为了保证国防的需要,要为人民解放军培养一定数量的毕业生。
(二)用人单位委托招生。为了鼓励学校挖掘潜力多招学生,为了更好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近年来行之有效的用人单位委托学校培养学生的制度,要继续推行和逐步扩大,使之成为国家招生计划的重要补充。委托单位要按议定的合同向学校交纳一定数量的培养费,毕业生应按合同规定到委托单位工作。
(三)还可以在国家计划外招收少数自费生。学生应交纳一定数量的培养费,毕业后可以由学校推荐就业,也可以自谋职业。
不论哪类学生,都必须经过国家考试合格,由学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