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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对我国知名老年专家的健康与安全采取必要保护措施的通知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对我国知名老年专家
 的健康与安全采取必要保护措施的通知
 (1985年10月29日)


  为了保护对我国科学技术事业有重大贡献、在国内外享有声誉的知名老专家的健康与安全,使他们延年益寿,继续多作贡献,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一、国内外知名老专家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他们的工作量和出差、出国的次数、时间应严加掌握。特别在出国访问前,要指定医疗卫生部门进行全面体验,并向批准出国的部门提交健康情况报告,说明出国访问对专家健康的影响,以及饮食起居、社交活动等方面应注意的问题。
  二、出差、出国访问,必要时要有专人陪同或配备保健大夫。如因健康原因不宜出国者,可由专家推荐适当人选,代表他们出国讲学或宣读论文。
  三、关于专家减少兼职、配备助手、保健医疗、交通用车等方面,请按国家已有的规定,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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