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部、农牧渔业部、林业部、财政部关于县以下
农业经营管理技术干部岗位津贴问题的意见
(1986年2月13日)
国务院批转的劳动人事部、农牧渔业部、林业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农林第一线科技队伍的报告》贯彻执行以来,一些地区和部门不断询问关于“在县以下(不含县级)工作的农林科技人员,在原来的工资基础上,向上浮动一级工资,作为岗位津贴。”的规定,是否包括农业经营管理技术干部的问题。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农村第一线科技队伍的报告》中,关于享受浮动一级工资岗位津贴的农林科技人员的范围,应包括县以下(不含县级)区、乡(社)一级(含编制、工资关系在县而派驻在区、乡长期工作的)农业经营管理站工作的具有大、中专毕业学历或技术员以上(含技术员)专业技术职务的、现在专职从事经营管理工作的国家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