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机构是学术性单位,不要简单地与行政机构类比,划分等级。高等学校的研究机构,应与有关的系或教研室协调工作,办成具有先进水平的科研、教学基地。要加强科学研究机构的管理,努力办出特色,增强活力。为使以技术开发、科技服务为主的研究机构具有自我发展和主动适应经济建设需要的能力,要扩大其自主权,有的也可试行交由科技人员承包。凡是没有重大任务、不能持续开展研究,或者长期作不出意义较大、水平较高的研究成果的研究机构,应及时调整或撤销。
高等学校的科学研究力量主要是教师和研究生。一般情况下,教师应该既从事教学工作,又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教师的科学研究时间,应根据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任务和教师本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一般可占全校教师工作时间的10%到30%左右。在承担国家或上级部门重大任务,需要增加人员时,可以适当配备一些专职编制。专职科研编制人员不宜过多,要尽量挖掘潜力,充分吸收兼职人员和组织研究生、高年级大学生参加科学研究工作。专职科研编制的数额由主管部门根据学校承担任务的情况和事业费的承受能力,具体核定下达。专职科研人员实行技术职务聘任制。其中实验技术人员和业务管理人员一般宜相对稳定。要切实改变目前各类人员比例失调和智力严重浪费的现象。
各高等学校要根据科研任务的变化,对技术岗位和技术职务的设置进行调整,并要逐步完善科研人员的考核、评价与奖惩制度。
八、加强科学技术队伍建设
要造就一支能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有创造能力和献身精神的科学技术队伍。促进科技人员合理流动,逐步改善高等学校科学技术队伍的知识结构、智能结构和年龄结构;尊重科研人员的创造性与劳动成果;贯彻双百方针,并采取其他积极措施,造成人才辈出的环境。要制定合理的政策,鼓励实验技术人员、科研辅助人员和后勤人员做好本职工作;选派必要的中、高级技术人员进入实验室工作,建设一支与教学、科学研究任务相适应的实验技术队伍和后勤队伍。
科学技术管理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要选拔既懂科学技术又有较高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并热心于管理工作的干部充实科学技术管理队伍。对于长期从事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要根据岗位工作的需要,本人的水平和贡献大小,妥善解决其相应的技术职务问题。
要加强科学技术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科学道德教育,树立优良学风,增强团结协作。
要改进、完善奖励制度和奖励办法,改善科学技术工作的条件,充分调动科学技术队伍中各类人员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