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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的报告(摘要)

 国内外多年来的经验证明, 要搞好产品质量, 没有技术标准不行;有了技术标准,不按照技术标准进行生产和检验也不行;只依靠和相信生产单位的检验,没有国家指定的专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同样不行。需要进行监督检验的产品,量大面广,必须建立一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网。
  我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早在建国初期就已开始,但基础十分薄弱,监督检验产品的范围有限,除了几个专业系统的检验机构对分管的计量仪器仪表、药品、船舶、锅炉及压力容器、纤维产品、食品卫生和进出口商品等实行监督检验外,大量面上的占总数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其他各种产品都未实行监督管理。近两年来,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各地标准局积极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采取挖掘潜力的办法,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力和设备条件把一些科研单位、 行业检验机构和拥有检
测手段的企业组织起来, 兼管监督检验任务。到今年五月底,全国已有二十二个
省、市、自治区组建了六百六十多个检验站;一些检测力量薄弱的中小城市恢复、健全和建立了四十九个产品质量检验所;有七个部建立了五十多个检测站。这些检验机构在对重点产品实行监督检验、优质产品评选和复查、质量争议仲裁、新产品鉴定检验、技术培训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对贯彻技术标准和推动产品质量的提高起了积极作用。在今年六月召开的中小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有十三个单位介绍了经验,他们的实践证明,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能够有力地促进质量的提高,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是深受广大群众和企业欢迎的。但是,目前由于各地工作开展得不平衡,监督检验机构还不够健全,人员也不足,产品监督检验工作的深度和广度都很不够。这项工作如不迅速加强,就不能适应“四化”建设、人民生活和外贸出口的需要。
                (三)
  为了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我们的意见是:
 一、在国民经济调整期间,国家要对重点产品,有关人民安全和健康的产品,荣获国家质量奖和使用“优”字标志的产品,人民关心的日用产品,以及某些进出口商品,逐步实行监督检验。受检产品目录,由各省、市、自治区和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提出、实行,并逐年扩大范围。
 二、工业集中的城市要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建立检验机构,要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根据节约,挖潜的精神,主要把现有的拥有检测手段的科研单位、行业检测中心、大型企业的力量进一步组织起来,加以充分利用,由他们承担一定的监督检验任务。这些机构经过各级标准化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联合审定,发给监督检验证书和印章,即为政府指定的法定监督检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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