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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改革统计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积极推广抽样调查,做到统计调查方法灵活适用.要组织各部门、各地区对现行统计报表进行一次清理和整顿,取消不必要的报表和某些繁琐的、不切实际的指标,逐步做到统计报表相对稳定. 今后布置新的统计任务, 增加新的统计指标,凡是适合用抽样调查的,就不用全面报表;现在己经建立的全面报表制度,适合改用抽样调查的,要逐步用抽样调查代替.今明两年,首先要把城乡居民家庭收支、零售物价指数、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等方面的抽样调查建立和健全起来.同时积极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农产量抽样调查,以提高农产量统计数字的准确性。还要深入开展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掌握经济发展变化情况.
  除了以上统计调查方法以外,还要充分利用财政、银行、税收、工商管理、交通管理等各部门的业务资料.有关部门要承担向统计部门提供这方面资料的任务.
  (四) 加强统计分析和监督,开展经济预测,提高计算技术水平.
  要努力发挥统计部门占有各方面大量资料的优势,着重从综合平衡和宏观经济效果的角度,对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当前经济调整中的迫切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同时加强对微观经济的服务和监督,反映微观经济活动是否符合宏观决策的要求.
  要广泛运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积极筹建数据库.同国家计委一起,争取在一九八一年内把各省、市、自治区的电子计算站建设起来(西藏暂时缓建).要调配必要的技术骨干,提高使用计算机效果.
  要以马列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为指导,努力学习和运用数学方法,进行经济分析和预测.
 三. 建立强有力的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
  为了顺利地实现上述统计业务建设任务,必须尽快地建立起一个强有力的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切实改变目前统计机构薄弱和统计法制不健全的状况.根据我国统计工作的历史经验和当前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一) 加强对统计工作集中统一的领导.
  统计工作的特点是统一性强,全国千千万万个基层单位,必顺按照统一的制度、统一的标准、统一的计算方法填报,才能汇总出符合质量要求的全面统计数字.因此,在统计工作中必须建立集中统一的领导体制.根据国务院规定,各级政府统计部门由各级政府直接领导.建议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的统计机构,原则上也由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直接领导. 各级统计部门的业务工作, 受国家统计局统一领导.国家统计局规定的统计制度、 方法和表式等,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必须贯切执行.各地区、各部门的统计机构,除完成国家规定的统计任务外,还要努力完成本地区或本部门领导机关安排的统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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