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的企业作价权限,根据以上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由省、市、自治区研究确定。
为了制止哄抬议购价格,要认真执行国务院1980年295号文件和1981年3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把物价管理与市场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粮油按粮食部、国家物价总局(81)粮计联字19号通知规定执行)。 一、 二类农副产品在完成国家收购任务以前,不许议价成交。完成收购任务以后允许议购的二类农副产品和集中产区的三类农副产品,由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给采购单位和个体有证商贩统一分配货源,不准互相哄抬价格,进行抢购,不准高于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地、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最高限价。如果议购价高于最高限价,以哄抬物价,违反物价纪律论处。
开展议购议销活动,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收购农副产品要签订合同的指示精神,在国家计划指导下进行,以减少生产与收购的盲目性。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议价收购的大宗三类农副产品,尽可能与生产单位签订议购合同。合同中要规定商品的数量、等级标准和价格。合同的签订,必要时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监督检查合同的执行。如无特大自然灾害,任何一方不执行合同,要承担经济责任。
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应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附:现行一、二类农副产品目录
一类:粮食、棉花、油料、木材。
二类:
1. 供销总社主管的品种:
黄红麻、苎麻、烤烟、绵羊毛、羊绒、牛皮、山羊皮、绵羊皮、小湖羊皮、羔皮、羽毛、猪肠衣、猪鬃、桑蚕茧、柞蚕茧、茶叶、名晒烟、草席、棕片、毛竹、蒿竹、柑桔、土纸、蜂蜜、生漆、 苹果、 木耳、八角、猾皮、山羊毛、绵羊肠衣、红枣、榨菜、黄花菜、苇席、木炭、耕畜、大麻、山羊肠衣。
2. 商业部主管的品种:
生猪、菜牛、菜羊、鲜蛋。
3. 林业部主管的品种:
松脂、原胶。
4. 水产总局主管的品种:
大黄鱼、小黄鱼、带鱼、墨鱼、鲅鱼、鲳鱼、鳓鱼、海鳗、鲱鱼、鲵鱼、比目鱼、对虾、鲍鱼、鱼翅、鱼肚、海参、干贝、海米、虾皮、鱿鱼、海蜇。
5. 粮食部主管的品种:
桐油、篦麻油、木油、桕油、梓油。
6. 外贸部主管的品种:
薄菏油、香茅油。
7. 医药总局主管的品种(包括二类和贵重药材):
麝香、牛黄、黄连、贝母、甘草、枸杞、山药、元胡、杜仲、芋肉、银花、红花、人参(包括野山人参)、党参、当归、川芎、生地、白术、白芍、茯苓、麦冬、附子、云木香、牛夕、玄参、丹皮、三七、鹿茸、黄芪、菊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