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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单位关于全国少年儿童图书馆工作座谈会的情况报告的通知

 一、加速少年儿童图书馆的建设。各级文化主管部门要会同计划、财政等有关部门根据中央书记处通过的《图书馆工作汇报提纲》的要求和中央关于切实加强对少年儿童抚育、培养和教育的指示精神,尽快做出规划,因时、因地制宜,在中等以上的城市和大城市的区,逐步建立专门的少年儿童图书馆。今后凡新建公共图书馆,都必须考虑少年儿童阅读设施的安排。对现有的少年儿童图书馆要加强领导,在人员、经费、馆舍、设备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植,使其臻于完善,以期在全国少年儿童图书馆事业中,起骨干和示范作用。
  希望各级政府对发展少年儿童图书馆事业要保证必要的经费,在财力上给予支持。
 二、各级公共图书馆,特别是专、市以下的图书馆和文化馆图书室,要积极创造条件,向少年儿童开放。能设儿童分馆的,就设儿童分馆;能开辟阅览室的,就开辟阅览室;能办理外借的,就办理外借;一时没有条件开展经常借阅活动的,也要发扬因陋就简,勤俭办事的精神,因时、因地制宜,想方设法为孩子们服务。
 三、办好中、小学图书馆(室),是解决中、小学生课外图书阅读的重要措施。各地要加强领导,从当地情况出发做出规划 ,分期分批进行中 、小学图书馆(室)的恢复和建设。建议各地在分配普通教育经费时,应按学生(或斑级)数目,安排一定数量的图书购置费。也可用勤工俭学的一部分收入自行添置图书。要积极解决学生阅览场所,可以用调整出来的一部分教室增辟图书阅览室。小学也要逐步建立和充实图书馆(室),对重点小学和公社中心小学要优先解决。还要提倡班级和少先队自办图书角,开展"献一本书读多本书"活动。
 四、图书阅读活动是少年宫 、少年之家活动的必要组成部分 ,各级宫(家)必须加以重视。凡有少年宫(家)的地方,建议要普遍设立图书馆(室);要使图书阅读和辅导活动更好地同其它教育活动相配合。工矿企业的工会图书馆(室)也要尽可能为本企业职工的子女服务。
 五、城市街道民办图书馆 ,要把青少年和儿童作为主要服务对象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给予必要的支持。这些图书馆(室),只要不出于营利目的,出借图书可以收取微量的租金,用以补充图书和补助管理费等,这有助于民办图书(室)的巩固和发展。
 六、我国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少年儿童在农村 。县图书馆和文化馆(站 、室)以及基层文化中心,要积极帮助农村社队和学校开展图书借阅活动,尽可能地组织图书下乡。文化主管部门应商同计划、财政部门设法帮助解决交通运输工具的问题,以逐步解决农村青少年和儿童的阅读需要。对边疆、老解放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少年儿童的教育工作和文化生活问题的适当解决,更是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必须把图书供应和阅读指导列为重点工作项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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