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成立中国包装总公司的请示
(一九八一年五月十五日,一九八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国务院批转)
根据赵紫阳总理关于建立中国包装总公司、中国包装技术协会,在包装行业进行行业管理试点的批示精神,中国包装技术协会已于去年十二月成立,接着成立了中国包装总公司筹备组,进行总公司的筹建工作。今年四月二日,我们邀请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北京市等十七个单位对组建中国包装总公司问题进行了讨论。四月二十日,又在上海全国工交会议上征求了各省、市、自治区负责同志的意见。现将有关问题报告如下:
一、公司的性质和任务
1.中国包装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专业化企业,是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它有直属的分公司和企业,又有以总公司为主的合营企业。对全国包装企业、事业单位,总公司有计划管理和一定的行政管理权力,并在方针政策和业务上进行指导,不改变现有包装企业、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和所有制关系,以发挥各部门、各地区发展包装工业的积极性。总公司是在国家统一计划指导下,实行工贸、工商结合,以工为主的经济实体。具有法人资格。
2.总公司由国家经委代管。计划、财务、物资、信贷、劳动工资、基本建设等与国务院有关部门直接发生关系,单独立户。
3.总公司在中国包装技术协会配合下, 拟订和贯彻执行有关包装工业的具体方针、政策、条例、办法等;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拟订发展全国包装工业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纳入国家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4.总公司协同中国包装技术协会开展包装科学研究工作,收集、出版国内外包装情报资料,提供包装咨询服务;开展测试工作,拟订各项包装标准;研究解决包装生产中的技术问题。
5.总公司负责培养包装行业的干部和技术人员。
二、公司经营范围和联合形式
1.总公司组织包装容器、包装原料、辅助材料(纸张、木材、马口铁、黑铁皮、塑料粒子等)、包装机械及包装印刷等生产行业的联合。
2.总公司经营进出口业务。总公司可以采用补偿贸易、同外资合营等方式与国外厂商合办包装器材生产厂,以加速国内包装器材生产的发展和填补空白。
3.总公司按专业化协作和经济合理的原则,优先对中国包装技术协会的会员企业,采取自下而上的联合和自上而下规划相结合的办法,逐步组成经济联合实体,有计划地填补一些缺门和空白。联合的形式主要是:
(1)与有关部门、地方的包装工业、供销管理机构或其它包装联合企业,实行某种工作或某些项目的联合。双方签订协议,不改变隶属关系。条件成熟的,也可实行组织上的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