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会议着重讨论了加快水改、粪管的具体措施和有关问题。
(一)关于水改、粪管所需经费, 各地财政、水利、农业、卫生、物资部门要通盘考虑,共同研究,订出规划,做出妥善安排。鉴于此项工作过去基础薄弱, 涉及的面广量大,任务很重,而目前国家经济力量又有限,因此,在开展这项工作时,必须贯彻以民办为主的方针,政府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补助。
会上,浙江、广东、江苏等省介绍了他们在这方面的一些作法和经验。他们采取的都是以民办为主,国家和集体根据情况给以适当补助的办法,收到了好的效果。随着农村经济政策的落实,农村形势很好,农民经济情况已有好转,只要我们坚持群众路线,做好工作,群众是乐意在这方面花些钱的。同时,为了使水改工作能广泛、深入、持久地向前发展,地方财政可给予适当的资助。资助宜量力而行,依困难的大小多补、少补或不补。根据各地的实际经验,资助一般掌握在工程费用的百分之十左右。这样,将大大加快水改工作的步伐。
为了使有限的钱发挥更大的效益,各地今后要把工作做在疫情发生之前, 防患于未然,优先考虑水改、粪管问题。同时也要保证一旦发生疫情所需要的防疫经费。
各地水利部门要把解决水质污染严重地区的人、畜饮用水卫生问题列为水利建设内容之一,并在水利经费中划出适当比例用于解决饮用水卫生问题。水利部门要主动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把解决农田缺水与饮水卫生结合起来,全面安排。
各地农业部门要把农业用肥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结合起来,要积极推广沼气。
水改、粪管工程所需的物资材料设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资部门纳入计划,沟通渠道,保证供应。某些短缺物资,地方确实解决不了的由物资部门上报国家物资总局综合协调。对聚丙烯、聚乙烯等塑料,计划、物资、生产部门和化工分配部门要积极组织货源,安排生产。
疫区各级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水改、粪管规划。各有关部门要定期检查规划的落实和经费、物资的使用情况。对于专项安排的水改、粪管物资设备和补助经费,不得挪作他用。
(二)要切实做好饮食行业和食品卫生的管理工作。商业、水产、供销、工商行政、轻工等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和国家
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卫生防疫部门要做好技术指导,实行卫生监督。
工商行政部门要认真加强对集市贸易的饮食摊贩、瓜果蔬菜的严格卫生管理。各地可制定集市贸易饮食摊贩卫生管理细则,公布施行。对从事饮食行业的单位和个人,卫生管理好的要给以表扬,因不听从卫生监督而引起疫情扩散者,应分别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或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