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务院关于消灭血吸虫病的指示

  由于目前病人多,病情有轻有重,农业生产任务很繁重,而各地的医疗力量在数量上和质量上又不平衡,各地在治疗工作中必须紧密地依靠农业生产合作社,按照医疗力量的具体条件,实行病情排队、生产排队、病人的思想状况和经济条件排队,从而有计划地安排治疗工作,防止窝工或拥挤现象发生。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当地的具体情况和条件,订出逐年治疗病人的规划,积极组织力量,坚决加以完成。
  现有的其他各种确有疗效的西药和中药, 应当按照各地的具体情况,慎重地加以推行。对现在已经肯定了疗效的锑剂三日疗法,凡是有条件的地方,都应当有步骤地积极加以推广。但根据现在农村的生产条件和农民的经济条件,要在今后几年内逐步完成治好全部病人的严重任务, 必须力求花钱少, 便于病人治疗,如在农村中可以进行巡回驻社治疗, 在城镇中可以试行门诊治疗。 反对在治疗设备上讲排场、求形式,造成铺张浪费现象。
  第二、关于预防工作。
  血吸虫病流行的主要特点之一,是感染容易,蔓延很快。由于大量虫卵每天随着病人粪便排出, 进入水中发育成为毛蚴, 又进入钉螺分裂成为尾蚴,大量尾蚴由钉螺排出水中,在人体和有尾蚴的水接触时,尾蚴进入人体,形成病害;而流行地区多是江河湖沼密布的水稻作物地区,人民的生产和生活无一天不和水接触,所以受到感染极为容易,但又不易察觉,到了症状明显时,已成为中期病人,不仅治疗困难,而且病者本身又成为新的病源;如此辗转循环,就造成了流行地区逐渐扩大的趋势。这一特点充分地说明;对于血吸虫病既要积极治疗,又要积极预防,由控制感染到逐年减少感染,同时配合治疗以便最后达到消灭血吸虫病的目的。这是逐步达到全部消灭血吸虫病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如果只片面地强调治疗的重要,忽视预防工作,就势必造成感染无法控制,预防和治疗脱节,一面治疗,一面感染,治不胜治。因此单纯治疗、忽视预防的观点也是错误的。
  预防工作的各项措施,不论消灭钉螺、管理粪便积肥灭卵、保护用水安全和个人预防感染,都必须订出全面规划,采取综合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如灭螺工作,应当由近到远,由点到面,由局部到全部。在实行这些预防措施的具体办法上,各地已经有了许多经验,应当因时因地制宜。在每个预防工作中,各级领导上应当注意加强技术指导,力求合乎规格,讲求效果。反对在灭螺工作中只求多和快不注意质量,反对在粪管工作中草率从事、不按期封存、不讲求灭卵效果,以及厕所搭棚中的铺张浪费现象。今后,在预防工作中,应当积极组织科学技术力量,进行科学研究,总结群众经验,在实践中不断地创造新的办法,力求花钱少、人力省、收效大。
  第三、充分发动群众和科学技术相结合。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