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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消灭血吸虫病的指示

国务院关于消灭血吸虫病的指示
 (一九五七年四月二十日)


                   一
  血吸虫病在我国流行已久,对于人民的危害是极其严重的。病害流行地区遍及江苏、浙江等十二个省、直辖市,患病人数约有1千多万,受到感染威胁的人口则在1亿以上。它严重地影响着病害流行地区的农业生产,如果任其继续蔓延下去,势将危及我民族的健康和繁荣。因此,消灭血吸虫病已成为我们当前的一项严重的政治任务,必须充分地发动血吸虫病流行地区的广大群众,坚决地为消灭这一病害而斗争。
                   二
  我国人民同血吸虫病作斗争是有悠久历史的。由于历代反动统治阶级对人民的疾苦漠不关心,人民同血吸虫病的斗争始终是自发的、分散的,民间流传的许多有效的防治经验没有集中起来,加以提高和推广,因而就无法制止病毒的发展。解放以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对于防治血吸虫病作了一些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由于当时农村的社会改革的任务尚未完成,不可能发动广大群众来进行全面的反复的斗争,因而也就不可能取得更大的效果。自从中共中央提出了“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和全国农业合作化基本完成以后,在党、政府和流行地区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近一年来的防治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和新的经验:
  第一、党和政府对防治工作的领导大大地加强了。中央和流行地区县以上党的组织以及大部分乡以上党的组织, 都已经建立了防治血吸虫病领导小组。在大部分地区乡以上的各级人民委员会都建立了防治委员会。各省、直辖市卫生部门,也充实和建立了一千四百多个防治所、站、组、训练了一万三千多个防治干部,八万四千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保健员和二万五千多个区乡干部,组成了一支防治队伍。有五个省、直辖市已经基本完成了调查摸底工作,其他各省也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调查工作,大体摸清了病害流行的情况,普遍地进行了试点工作。
  第二、发动了群众,动员和组织了科学技术力量,开展了群众性的防治运动。据不完全的统计,各省、直辖市已经在一亿五千多万平方公尺的钉螺地区进行了灭螺工作。参加灭螺工作的不仅有流行地区的农民,而且还有非流行地区的农民、学生和解放军官兵。凡反复三次进行灭螺而合乎规格的地方,钉螺死亡率一般都达到百分之九十五左右,而且有六个乡消灭了钉螺。此外,在发动群众管理粪便、保护用水安全等方面,也取得了许多成绩。各有关方面的科学技术力量, 都积极地参加了防治斗争,建立了全国血吸虫病研究委员会(包括卫生、农业、水利和兽医等各个方面的专家一百二十余人)。许多科学工作者深入病区,了解病害流行情况,加强了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总结和提高了群众的防治经验,在充分发动群众和科学技术相结合、在科学技术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下,科学研究工作已经取得了不少的成就。一年中治疗病人在四十万以上,相当于解放七年来治疗十五万病人的百分之二百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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