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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治理淮河的决定

政务院关于治理淮河的决定
 (一九五0年十月十四日)


  今年淮河流域,因洪水特大,造成严重水灾,豫皖境内受灾面积,约略估计达四千余万亩,灾民一千三百万人。遵照毛主席根治淮河的指示,由水利部召集华东区与中南区水利部,淮河水利工程总局,及河南、皖北、苏北三省区负责干部,分析水情,反复研讨,拟定治理淮河方针及一九五一年应办的工程, 经向本院汇报
后, 决定如下:
 (一)关于治理淮河的方针,应蓄泄兼筹,以达根治之目的。上游应筹建水库,普遍推行水土保持,以拦蓄洪水发展水利为长远目标,目前则应一方面尽量利用山谷及洼地拦蓄洪水,一方面在照顾中下游的原则下,进行适当的防洪与疏浚。中游蓄泄并重,按照最大洪水来量,一方面利用湖泊洼地,拦蓄干支洪水,一方面整理河槽,承泄拦蓄以外的全部洪水。下游开辟入海水道,以利宣泄,同时巩固运河堤防,以策安全。洪泽湖仍作为中下游调节水量之用。淮河流域,内涝成灾,亦至严重,应同时注意防止,并列为今冬明春施工重点之一,首先保障明年的麦收。
 (二)根据上述的方针,一九五一年应先行举办下列的工程:
  上游,低洼地区临时蓄洪工程,蓄洪量应超过二十亿公方。整理淮、洪、汝、颍、双洎各河河道,包括堵口复堤,放宽堤距及疏浚, 以防泛滥。 低洼地区配合麦作期排水需要,择要举办沟洫涵闸工程。塘坝谷坊,先行试办,筹划推广。山谷水库尽速进行测勘研究,争取早日兴工。
  中游,湖泊洼地蓄洪工程,蓄洪量应争取五十亿公方。正阳关以上,淮河干堤,按最大洪水设计,堵口复堤,部分退建。正阳关以下,北堤高度应按最大洪水设计,在必要修筑遥堤地段,其原堤堤顶高度平于一九五0年洪水位。南堤堤顶高度,除正阳关、蚌埠、淮南煤矿三地区,应按最大洪水设计外,其余暂以平于一九三一年洪水位为原则。干支流低水河槽的淤塞部分,在照顾下游原则下, 进行疏浚
。 阜阳宿县两专区配合麦作期排水需要,择要开辟沟洫,修建涵闸。濉河上游蓄
洪及整理河道,应配合同时举办。
  下游应即进行开辟入海水道,加强运河堤防,及建筑三河活动坝等工程。入海水道工程浩大,一九五一年先完成第一期工程,一九五二年汛期放水。在入海水道辟成放水前,仍暂以入江水道为泄水尾闾,洪泽湖入江最高泄量暂以八千五百秒公方为度。万一如遇江淮并涨,水位过高,仍开归海坝,以保运堤安全。运河入江水道及里下河入海港道部分疏浚工程,亦应配合举办。
 (三)为确保豫皖苏三省的安全,上述各项工程的设计施工,与先后缓急,均须作到互相配合,互相照顾。因此上中游蓄洪工程,应就技术与准备的可能,尽速举办,并争取增加蓄洪容量。下游入海水道,应早日完成选线设计,并根据长远利益,研究确定入江入海流量之分配,以避免临时性工程中发生不必要的浪费。关于干支各河洪水流量之估计,亦应继续搜集资料,进行更为精确的推算,以求各项工程的经济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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