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还检查了
统计法的实施情况,提出了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和改进统计方法等建议,增强了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国务院及时修改了
统计法实施细则。针对代表关心的其他热点问题,还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与监管工作等3个专题报告,有力地推动了相关工作。
常委会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一年来,共收到群众来信13万多封,接待来访5.8万人次。我们按照统一交办、综合分析、定期反馈、严格督查的要求,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基层组织及时调查核实,依法按政策秉公处理,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针对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强烈的城市房屋拆迁、拖欠工程款和务工农民工资等问题,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公厅与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跟踪督办,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群众反映属实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据建设部统计,到2006年1月,各地政府和企业累计偿还拖欠工程款1673亿元,占已清理出的2003年以前竣工工程拖欠总额的90%;累计偿还2003年以前拖欠的务工农民工资334亿元。
四、对外交往日益活跃,定期交流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全国人大对外交往工作是国家总体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重视发挥人大对外交往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开展与国外议会各层次、各领域的友好交流与合作,为深化政治互信、促进互利合作、增进人民之间的了解与友谊、推动国家关系全面发展做了大量工作。一年来,共接待54个国家的86个代表团来访,派出115个代表团到78个国家进行访问,出席29次国际和地区会议。
建立和完善全国人大与外国议会定期交流机制。与美国参众两院分别举行了两轮正式会谈,双方领导人多次会晤。与俄罗斯联邦委员会和国家杜马先后成立了合作委员会,高层交往日益频繁。与德国联邦议院、日本众议院、韩国国会、英国议会的定期交流机制相继建立。与加拿大联邦议会和欧洲议会定期交流机制有所完善。与有关发展中国家议会商讨了建立定期交流机制事宜。与周边国家议会的友好交往继续发展,同广大发展中国家议会的友好合作进一步巩固。
反分裂国家法颁布后,我们及时向有关国家议会介绍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争取国际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积极参加各国议会联盟、亚洲议会和平协会、亚太议会论坛、东盟各国议会间组织、拉美议会、太平洋岛国论坛议长会议等国际和地区议会组织的多边活动,在国际和地区议会组织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去年9月,我们组成高级代表团出席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的第二届世界议长大会,全面阐述我国关于加强多边合作的观点和主张,强调相互尊重是合作的前提、建立互信是合作的保障、共同发展是合作的目的,重申中国全国人大愿与世界各国议会一道,为建设和平、繁荣、和谐的新世界而不懈努力,得到了与会各国议会领导人尤其是发展中国家议会领导人的积极评价。同时,发挥我国作为世界议长大会筹备委员会成员的有利条件,在大会宣言中突出了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作为东道主,还成功举办议会世贸大会香港会议,通过了基调积极的香港宣言。
一年来,常委会批准了我国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协定、协议和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15件。常委会还先后决定和批准任免了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常委会继续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履职能力不断增强。各专门委员会密切配合,整体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开设“人大说法”专栏,现场直播常委会会议有关议程,正式开通中国人大网,增加了常委会工作透明度。常委会机关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狠抓思想作风建设,积极改进工作,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机关面貌出现可喜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