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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一年来,常委会总结近些年来监督工作的经验,积极探索,改进了监督工作。(1)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抓住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确定监督工作的内容,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执法检查,有针对性地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保障和促进党中央关于改革、发展、稳定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2)正确处理监督和支持的关系。人大与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的职责不同,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工作的总目标是一致的。在监督工作中,常委会注意把监督和支持结合起来,在监督中体现支持。通过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支持和督促国务院及其部门依法行政,支持和督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正司法。(3)采用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既听取法律实施主管机关的汇报,又下基层单位进行考察,听取全国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从下面了解执法中的问题,督促改进执法工作,并向常委会反馈改进执法工作的措施和效果。(4)重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协助常委会进行监督的作用。各专门委员会在参加常委会统一组织的执法检查的同时,安排了对有关法律的实施情况的检查。有关专门委员会围绕国民经济运行形势、增发国债、生态环境保护、科教兴国、政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等问题,听取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专题工作汇报,并对地方人大开展个案监督的做法和经验进行了调研和总结。各专门委员会对备案的地方性法规,也作了审查。(5)注意把人大监督和舆论宣传结合起来。在中央和地方新闻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对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及时作了报道,对有的严重违法现象予以公布,增强了执法检查的效果。
  (三)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决定将190件代表议案交专门委员会审议。各专门委员会经过认真审议,已向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代表提出的278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并已答复了代表。常委会坚持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制度,在作出重大决议、决定时,征求有关代表的意见。各专门委员会也注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有的还建立了邀请代表列席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制度。常委会在审议法律草案时,注意征求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并召开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座谈会,听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意见。这次大会前,常委会还委托各地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对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发展农业和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勤政廉政建设等问题进行了集中视察,为在本次大会上审议各项议案创造了条件。还组织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分别到河南和广东两省进行了视察,对当地的经济和科技教育事业的发展提出了很好的建议。通过上述做法,密切了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发挥了代表在管理国家事务中的作用。
  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是常委会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也是国家权力机关接受群众监督的有效形式。一年来共收到人民来信6万多件,接待群众来访1.1万多人次。通过办理信访,督促有关部门处理了一批重要的或久拖不决的案件,帮助群众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化解了一些社会矛盾,密切了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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