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一年来,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做了许多工作,在积极参与立法工作、协助常委会做好法律监督、加强调查研究,以及同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联系等方面有了新的发展。民族委员会同9个民族自治地方研究了起草自治条例的问题,并对保障散居的少数民族权利的立法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法律委员会对提交审议的各项法律草案,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和反复审议、修改,提出了审议报告,财经委员会就工业企业法、企业破产法等法律草案的审议、修改,到十几个省、市作了调查。教科文卫委员会参加了国境卫生检疫法、技术合同法、科学技术研究所法、自然科学社会团体法等法律的研究、制定和草拟工作。外事委员会对海关法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等法律草案以及7个签订公约和条约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华侨委员会草拟了保护归侨侨眷权益法,先后在天津、北京、广州等地召开了座谈会征求意见。财经委员会还倡议召开了华北五省(区)人大财经委员会座谈会,专门交流环境保护立法和监督的情况和经验。教科文卫委员会分别召开了西北和中南、西南地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华侨委员会也召开了人大侨务工作座谈会。这些工作,对于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有效地行使职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专门委员会设立的时间不长,尚处于探索、积累经验的阶段,还存在若干问题,需要抓紧妥善解决,以便更好地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为此,首先要进一步明确专门委员会是人大的常设机构,它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审议和拟订议案,工作任务是很重的。建议专门委员会委员应有半数专职,他们的社会活动应服从专门委员会工作的需要,保证参加专门委员会活动的时间。其次,健全必要的制度,使议案的审议工作制度化。要尽量保证专门委员会有足够的审议时间,专门委员会要抓紧提出审议报告或意见。再次,委员长会议要定期听取各专门委员会的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并协调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常委会的办事机构是为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服务的。几年来,机关工作有所改进和加强。但是,还不适应工作的需要,特别是在为常委会审议议案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建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以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方面,做得还很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为常委会审议仪案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和可供选择的方案,做好会议的各项服务工作,并承办常委会决定事项的落实。为了做好这些工作,应逐步健全工作机构,按照干部“四化”的要求,充实工作人员,提高干部素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以便更好地为人大和人大常委会服务。
  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学习,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是搞好人大机关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不论是常委会的组成人员,还是机关工作人员,都应该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熟悉宪法和法律。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最重要的业务能力。根据委员长会议决定,由耿飚副委员长主持,研究提出了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法律的意见。要求每个干部都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学习、掌握宪法和各项法律的基本内容,熟悉人大工作的性质、任务和行使职权的程序,并要懂得一定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