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还注意了加强同全国人大代表的联系。一年来,除了每次常委会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并经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联系全国人大代表外,还通过举行代表座谈会、组织代表视察和专题调查、印发资料等形式,加强同代表的联系。为了总结经验,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根据委员长会议的决定,由廖汉生副委员长主持,就加强同代表联系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初步方案,并征求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常委会办公厅还召开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处长会议,研究、探讨同代表联系的途径和措施。今后全国人大常委会要继续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共同做好联系全国人大代表的工作。在全国人大代表比较多的城市和地区,可以组成代表小组,以便于代表开展活动。同时要研究制定关于人大代表的工作条例,从组织制度上、物质上保证各级人大代表便于依法行使职权。
六、进一步开展同各国议会的交往和联系
随着我国对外关系的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外事活动逐步开展。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同世界五大洲39个国家的议会进行了双边交往,其中来访30起,出访14起,访问了24个国家。此外,还派团出席了各国议会联盟召开的两届大会和由各国议会联盟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召开的环境问题的专门会议。在这些国际交往活动中,我们坚持大小国家一律平等的原则,注意按照不同国家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耿飚、彭冲、班掸额尔德尼·确吉坚赞、荣毅仁、廖汉生副委员长分别率领全国人大代表团访问了11个国家,都受到了隆重、热情和友好的接待。通过访问,进一步加强了同亚洲近邻国家的友谊;恢复和发展了我国人大同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议会的联系;促进了同北欧、西欧和其他一些经济发达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同时,也进一步发展了我国人大同更多的外国议会的联系,增进了我们对外国议会情况的了解。在代表团出访和接待来访,以及出席国际会议时,我们还介绍了我国国内的发展状况,介绍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法制建设的情况,阐明了我国坚持改革、开放的政策,广泛宣传了我们奉行的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发展对外友好合作关系,增强了一些外国朋友对我国的了解和友谊。
全国人大代表团还首次应邀访问了尚未建交的巴拿马和乌拉圭两个国家,增进了相互之间的了解,对推动双方经济合作和国家关系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开展议会对口机构之间的交往是人大外事工作的重要一环。一年来,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全国人大的对外友好小组,同外国议会的对口机构相互往来达20多次,显示了全国人大外事活动的多样化,这对于借鉴外国议会的有益经验,是有意义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外事工作是我国整个外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国际交往中的一条不可缺少的渠道,它不同于政府外交和民间外交,有自己的特点。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充分发挥议会外交的有利条件,主动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利用多种渠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为我国的和平建设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服务。
七、加强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
彭真委员长多次提出,要研究解决加强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的问题。根据委员长会议的决定,由彭冲副委员长主持,从去年9月开始,对加强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问题,开了22次座谈会听取意见,在系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改进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