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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就《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答记者问


  问:“十一五”时期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要推进哪些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实施哪些重要文化工程项目?

  答:为了达到既有宏观的指导性、又有可操作性的要求,《纲要》用专栏的形式列举了公共文化服务领域16项国家支持的重大文化设施和工程项目。这些项目大多是“十五”时期的延续,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和国家大剧院工程、国家博物馆改扩建工程等;也有根据形势发展需要确定的新项目,如服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任务提出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流动综合文化服务车”、“农村书屋”等。这些重大项目和工程的实施,将会对我国的文化建设起到基础性、全局性的带动作用。

  问:《纲要》在推进农村文化建设方面有哪些具体部署?

  答:《纲要》指出,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农村文化建设:一是推进农村文化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尽快改善、提升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条件和服务水准,逐步改变城乡之间文化发展不平衡现象;二是加大文化资源向农村的倾斜,包括书报刊资源、广播电视频道频率资源、演艺资源等都要向农村倾斜,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和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三是要把农村文化建设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所需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保证一定数量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乡镇和村的文化建设,保证文化领域新增加的财政投入主要用于农村。

  问:“十一五”时期,将采取哪些措施促进新闻事业发展?

  答:新闻事业是党和人民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对新闻事业的繁荣发展提出了新要求。要始终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各类新闻媒体建设,着力提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健全管理制度,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十一五”时期,推进我国新闻事业发展要把握三个重点:一是要加大对党报、党刊、通讯社、电台、电视台、重点新闻网站和时政类报刊等重点新闻媒体的扶持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中央和省级主要新闻媒体的扶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设备和技术的更新改造,不断改善硬件条件,提高信息化水平和传播能力,充分发挥舆论主阵地、主力军作用;二是按照突出重点、合理布局、整合资源、办出特色的总体要求,加快建设一批综合实力强、在国内外有广泛影响的新闻网站;三是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在信息、人才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发展手机网站、手机报刊、IP电视、移动数字电视、网络广播、网络电视等新兴传播载体,提高竞争力,扩大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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