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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对全国法院集中教育整顿加强监督检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派出由院领导和督导员带队的15个检查组,分赴全国各地法院检查指导集中教育整顿工作。各高级人民法院也相继派出检查组进行专题调研和检查督促,推动了集中教育整顿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三)实行开门整顿,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实行开门整顿,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法院工作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邀请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政协委员来院视察,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批评和建议;院领导多次分赴全国各地召开座谈会,及时向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通报法院重大事项,听取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全年共收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转来的建议、提案47件,已全部在规定期限办复;制定了《关于人民法院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要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邀请人大代表视察人民法院;建立了与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制度,办理全国人大代表的联络事项。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召开各类座谈会26万余次,走访案件当事人19万余人次,发放征求意见函105万余件,主动听取社会各界人士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这对法院搞好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从案件入手查问题,坚决处理裁判不公的人和事



  最高人民法院强调在集中教育整顿中要从群众反映裁判不公的案件入手,围绕案件查问题、围绕问题找原因、围绕原因追责任、围绕责任抓处理。做到“四不放过”,即对群众反映的裁判不公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不查清楚不放过,对查出的问题不分清是非责任不放过,对违法违纪人员不作处理不放过,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通过教育整顿,全国法院共发现原判确有错误的案件12045件,依法改判11563件,其余正在处理中。同时,抓住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案件和重点人员,加紧督办、催办。去年全国法院对2512名违法违纪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作了严肃处理,其中,给予行政处分的1654人,给予党纪处分的637人,追究刑事责任的221人。如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庭审判员高雅杰,私自受理办理案件,贪污、挪用诉讼费和执行款7万余元,受到了刑事追究。此外,全国法院还清理不合格人员4221人,清退编外人员2609人。严肃了纪律,纯洁了队伍。

(五)切实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最高人民法院坚持集中教育整顿首先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起,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式开展自查自纠,互相评查,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与此同时,配合地方党委加大了对法院领导干部的协管力度,对下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进行了考察。对在教育整顿中发现有违法违纪问题的,不团结、内耗严重给工作造成损失的,玩忽职守、管理松懈导致违法违纪问题发生的,或者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群众意见很大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时建议依照法定程序调整。教育整顿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28人,其中,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7人,基层人民法院院长20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3人,其中,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人,基层人民法院院长2人。如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潘宜乐受贿案,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潘宜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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