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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体与灾难

  

  由于权力集中于一人,许多需要快速决策的事,往往久拖不决,酿成本来可以避免的社会灾难。例如,中国古代的饥荒多半是专制政体所造成的。荒年来临,是不是开创放粮,地方官常常不敢决定,等到层层汇报到朝廷时,灾难已经形成了——许多人因此背井离乡甚至丧命,而这又成为灾难放大的原因。这在当代也是有例证的。1960年是粮食最困难最紧张的时候。饥饿、逃荒、浮肿病、人口的非正常死亡等情况陆续出现并呈增加趋势,国内粮食潜力已挖到尽头,进口粮食是可以少死人的唯一决策。但是,吃进口粮在当时是个禁区,因为我国一直在强调自力更生。更何况,自建国以后,我国每年都出口粮食,现在搞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早已宣布解决了粮食问题,甚至放出这样的大话:把全世界的人口都集中起来,中国也养得活。而今突然说要进口粮食,这无疑是个政治问题,因此谁也不敢决定。等到层层汇报到毛泽东那里再作出决定的时候,已经是1960年底。1960年12月30日,毛泽东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公开表示赞成陈云进口粮食的意见。第一船进口粮食是从澳大利亚购来的,运到天津新港,时间是1961年2月。[3]大家知道,1960年春天是饿死人最多的时候。这表明最佳的救助机会已经失去了,于是成千上万地死人,灾难进一步放大。


  

  4.结论


  

  灾难是一种社会现象,引发灾难的原因是复杂的,其中一个原因就在社会的政治结构本身——不受法律约束的政体。专制政体有它结构性的“专属”的灾难;专制政体也会将一般的自然事实与社会事件放大为灾难;对于已经引发的灾难,它则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人类不可能完全消灭灾难,但是完全可以降低灾难发生的频率,减少灾难的规模以及它给人带来的苦难。在这方面,人类可以做的一件事就是,实现政体的法律化,建立共和政体或法治政体。


【作者简介】
周永坤,男,1948年生,籍贯江苏张家港,毕业于苏州大学,现为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法理学硕士点负责人,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法理学宪法学会副总干事。
【注释】[古希腊] 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商务印书馆 1959年版,第35页。
参阅[美]詹姆斯•斯科特:《国家的视角——那些试图改判人类状况的基础上是如何失败的》,王晓毅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436页以下。
唐正芒:《突破进口粮禁区的人与事》,《报刊文摘》2008年5月26日。摘自 《读报参考》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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