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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死刑改革在路上

  

  现在还在继续改革,检察院在2007年成立了内设机构:死刑复核监督办公室。最高法院核准要听取检察机关的意见。死刑复核还在继续改革,尽管死刑大幅度减少,但法官还是忙得不得了,可见死刑案件的任务重,没有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的开庭,出现冤假错案的可能性是有的,在美国,冤假错案的概率很高。


  

  再一个,如果不公开听证,万一出现司法腐败怎么得了?所以现在很担心,如果出现了冤假错案怎么办?出现了司法腐败怎么办?这会对司法改革、最高法的司法威信与收回核准权有质疑,我不希望出现这样的情况,但我们要做研究,这个问题要做探讨。中国死刑改革复核问题,现在没有结束,还有很多路要走。


  

  ●取消非暴力死刑并非符号性意义


  

  《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个非暴力死刑,有人说更多是符号性意义,对死刑没有多大影响,因为大部分罪名多少年以来就没有犯过。比如传授犯罪方法罪,这是在1983年严打时用的,到现在根本没有用过,但能不能说对某些人一点用都没有?不,比如普通走私罪,因为罪名被废除就不能判死刑,这在国内对一些人的命运确实有影响。


  

  《刑法修正案(八)》取得这么大的进步非常好,那下一步更待何时?第一,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判死刑问题上求稳,更加小心翼翼;第二,立法机关什么时候启动第二次刑法修正。现在有八个刑法修正案,能否在第九个刑法修正案中适当地削减一些死刑,虽然废除了13个非暴力的死刑罪,但刑法里还有55个,并且大半是非暴力犯罪。


  

  约旦有刑法典上33个死刑罪名,给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提交关于履行国际公约的报告,理事会说你的死刑太多了。


  

  因而这是一个现实问题,即怎么跟联合国接轨,因为这涉及国际公约。


  

  当然国际公约没有说要废除死刑,但“附加议定书”有一句话“号召所有国家废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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