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新自由主义范式”的理论准备
孙国东
【关键词】超越;“新自由主义范式”
【全文】
对中国而言,“20世纪最伟大的自由主义理论家”哈耶克一直有着特殊的理论意蕴。这在根本上乃是源于哈耶克的“终身问题”(即对自由社会基本原理的阐发,亦即对人类社会中的“自生自发秩序”的理论阐发与捍卫)与中国晚近60年的现代化实践及其意识形态紧密相关。回顾中国晚近60年的历史,从建国初期的“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关于社会主义经济中价值规律作用的讨论,从1956~1978年的计划经济体制到1978~1984年“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经济政策,从1984~1987年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政策到1992年以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不仅经历了一个从西方非主流现代性模式(苏联计划经济模式)向西方主流现代性模式(市场经济模式)逐渐靠拢的过程,而且这一轨迹本身在一定程度上也部分验证了哈耶克的那种以“有限理性”为哲学基础、以“无知”的知识论为逻辑起点、以“自生自发秩序”为理论内核、以“市场原教旨主义”为理论取向的自由主义社会理论的合理性。
如果我们将哈耶克置于晚近70余年来(从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到此刻仍在进行的“全球金融危机”)主流经济政策次第变化的历史轨迹来考量,其理论的重要性就更加明显了。我们知道,伴随着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撒切尔主义”和“里根经济学”的登台以及20世纪80年代末期“华盛顿共识”的出炉,所谓的“新自由主义范式”(借用罗伯特·W·迈克杰斯尼语)登上历史舞台。“新自由主义”不仅最终促成了对“凯恩斯革命”的反革命,而且先后在英美、西欧、拉美、澳洲、非洲、俄罗斯、东欧、东亚等地呈蔓延之势,成为全球性的主流政治、经济范式;而理论界公认,哈耶克自由主义理论正是“新自由主义范式”最重要的理论源泉之一。就此而言,对哈耶克理论的探究不仅有助于我们厘清哈耶克理论本身的知识增量和理论限度,也有利于我们从理论上正本清源地审视在当下大行其道的“新自由主义范式”,更助益于我们深化对市场与计划、社会与国家、“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等关系的理论认识,进而促进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在这个意义上讲,对哈耶克理论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超越“新自由主义范式”的一个理论准备。
然而,哈耶克研究的较为特殊的难题至少在于:第一,由于哈耶克在“社会主义VS自由主义(资本主义)”这一20世纪最重要的意识形态之争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要想对其有全面、理性的认识,我们必须克服对其理论的意识形态性否定。换言之,我们须将作为自由主义意识形态辩护士的哈耶克与作为自由主义理论家的哈耶克分而视之。第二,与此相关的是,我们必须放弃那种不以理论脉络为依凭、而以先入之见为预设并局限于概念层面之把握的“印象式解读”。也就是说,我们唯有真正进入哈耶克的理论之境,深入把握其问题意识、内在理路、知识增量和理论限度,才能对其理论有更全面、更深刻的认知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