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信息化产品市场的特点:
1.规模逐步扩大,扩张速度提高。
中国电子信息化产业正在迎来一个发展高峰,技术更是日新月异。中国法制信息化市场也不例外,年市场需求量将高达50 多亿元,近几年的增长率将持续超过30%。经过几年来的发展,中国法制信息化产业在中国电子信息化发展中所占比重也越来越大。根据北京市律典通科技有限公司掌握的数据,2008年该产业的总体市场需求明显优于2007年。按照目前市场需求测算,10 年内中国法制信息化产品预计市场份额将达到3000亿元人民币以上。
2.国家依法行政的要求对市场的拉动效应明显。
2003年以来,国务院一直把依法行政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来抓,对推进依法行政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安排和部署,每年都明确提出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2008年5月,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这一决定对法制信息化市场的拉动效应也是十分明显的。
3.利润率较高,行业引力大。
法制信息化项目产品化后,其整体开发成本显著降低,法制信息化产品平均利润远高于市场发展成熟的财务软件行业。法制信息化产品开发企业的利润空间将远大于普通软件开发企业的行业社会平均值。因此,随着最早进入该领域企业发展的示范效应的显现,大量非法制信息化产品开发企业必将纷纷进入法制信息化产品领域。
(二)产品市场结构
1.两类产品走向市场。
经过中国一些最先进入法制信息化产品的企业二十余年的不懈努力,法制信息化产品中的法律数据库产品逐步走向市场。同时,随着各级国家机关尤其是国家最高领导人依法治国理念的加强,各级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务意识的提高,为法律适用(OA)管理软件产品的推广创造了条件,并随着法制信息化产业不同的发展程度,不同的产品在法制信息化市场的销售也呈现出不同的结果。
2.法律数据库产品有了充分发挥其效能的机会。
执法机关的执法过程本身就是法律适用的过程。法律适用(OA)管理系统的使用过程中,需要随时查询、引用具体的法律规范,法律适用(OA)管理系统在开发过程中可以与法律数据库查询系统实现系统内的功能整合,这样既进一步丰富了管理系统的功能,同时也为充分发挥法律数据库的效能和有效提高执法效率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