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法制信息化产品市场面临的几大问题
(一)政府支持是该行业迅速发展的必要条件
由于目前法制信息化所涉及领域主要是全国各级政府机关,故政府支持是该行业迅速发展不可缺少的条件。近几年,国家明确要求各级政府机关要加强依法行政,并为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党的十七大报告更是把建设法治政府作为我党重要的战略任务。而法制建设离不了信息化的有效支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作为国务院主管政府法制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对法制信息化的发展,态度明确,支持有力,这是法制信息化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坚强保证。
(二)建立该行业的统一标准对于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法制信息化市场发展的长远方向应当是项目产品化,而产品化的关键就在于建立统一的行业标准。如果缺少统一的行业标准,就必将造成整个行业的技术混乱、产品纷杂,其结果就是降低法制信息化产品的市场功能和社会效能,最终必将制约法制信息化市场的进一步发展。而该领域的市场领先者必然会对该行业标准的最终建立发挥关键性作用。
(三)对专业复合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将决定着该行业市场发展的深度
由于法制信息化产品是法律规范的内容、法学研究的成果与计算机应用技术有机结合的产物,因此只有那些既熟悉法律规范、熟知执法机关业务需求,又全面了解和把握计算机应用最新发展技术的复合型人才,才能真正设计、规划进而组织开发出符合执法机关需要的高质量法制信息化产品。目前众多的软件开发公司开发出了许许多多的有关执法类项目,但大多数不能正常使用而闲置,关键是软件开发公司不完全了解或知晓执法机关的真正需求,从而无法设计开发出完全符合执法机关适用法律真实需求的信息化产品。
(四)科学的市场经营模式是该市场发展的关键
在中国,法制信息化市场最有效的经营模式无疑就是公司根据国家法制建设的进程和实际需要,规划出法制信息化具体实施的方案,经国家主管部门同意后分步实施。在具体的信息化产品推广上,取得国家主管机关的坚定支持,这在该行业市场开发的前期尤为重要。
三、中国法制信息化产品市场规模与结构
(一) 市场规模与特点
根据中国国家体制的特点,从中央到基层政权,全国具有一个十分庞大的执法机关队伍,他们都是法制信息化产品的直接用户对象,因此,法制信息化产品的市场十分广阔。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各级法院、检察院及派出机构有88540 余家,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有341440余家,全国律师从业人员总数已达到15.4万人,律师事务所有1.24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