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发展权的法制保障研究
胡永平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人和市场经济在全国的普遍建立,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的差距越拉越大,出现了严重的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象。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以及权利实现程度上的差异,促使少数民族产生获得发展机会均等、实现共同进步的愿望,进而提出享有平等发展权利的要求。本文以发展权的基本理论为基础,界定了民族发展权的涵义、定位了民族发展权的性质、并分析了实现民族发展权所面临的障碍性因素。最后,从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法制教育与宣传等层面,试图运用法律制度的手段对民族发展权予以全方位地保障,以促使民族发展权尽快实现,从而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快速的发展,最终使各民族走上平等发展、共同繁荣的道路。
【关键词】发展权;民族发展权;法制保障
【全文】
发展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实现发展的权利是人们不懈追求的目标。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不同的阶段,人们将基于人的人格和尊严会产生不同层次的权利需求。当人类在以满足最低限度的生存需要的权利得以逐步实现之后,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追求社会及人类自身的发展、实现发展的权利将日益成为人类社会发展及调控社会关系的法律所关注的重心。
一、民族发展权的内涵
(一)民族发展权提出的时代背景
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族地区的各项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经济社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少数民族的生存权基本上得到了满足,并具有了一定的发展能力。但是目前,在改革开放日益深入和全国普遍建立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呈日益拉大的态势,出现了严重的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象。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及人权实现程度上的差异,促使少数民族产生发展机会均等、获得共同进步的权利要求,因而提出享有更高层次的发展权利。
(二)民族发展权的涵义
《发展权利宣言》第1条第1款把发展权定义为:“发展权利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由于这种权利每个人和所有各国人民均有权参与、促进并享受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发展,在这种发展之中,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都能获得充分实现”。简言之,发展权是关于发展机会均等和发展利益共享的权利。[1](60)以此类推,民族发展权可以定义为我国各少数民族参与、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的全面发展并享受发展所获得利益的一种资格或权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