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随着网络的发展,虚拟财产侵权纠纷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表现形式上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这是网络科技迅速发展的产物,同时,这些问题的出现也给我国的司法实践带来了新的挑战。
二、对我国司法机关处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实际做法的分析
1、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立法上,目前我国对虚拟财产的范围、性质等都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实践中人们对相关问题的认识也存在着模糊的区域;在司法方面,由于法律的缺位和人们认识的不同,使得司法机关在处理因虚拟财产引发的纠纷时,常常陷入尴尬的境地:
(1)是否应当受理此类案件?
由于立法的缺位以及认识的模糊,针对因虚拟财产所引发的侵权纠纷是否应当受理?实践中不同地区的司法机关出现了不同的做法:有的明确以“虚拟财产的法律要件等无法认定,其价值大小也具有随意性,在中国现行法律中找不到明确的立案依据” [17]等为理由不予受理;有的地方虽然立了案,但由于法律依据不明确而最终不了了之……
(2)司法机关在受理了相应案件之后,应按照何种法律规范进行认定和处理?
在此方面,对很多问题都存在着模糊的认识,对一些行为的认定也存在着争议。如对出现最多的盗窃虚拟财产的定性问题,人们的看法有很大的不同:有的认为不构成犯罪,因为虚拟财产不是一个实体的物质,无法制定出具体的价格;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虚拟财产存在着固有价值,应受到现实社会的法律保护,盗窃虚拟财产应构成盗窃罪[18]。对前面我们提到的6名中学生便用武力逼迫他人说出自己“传奇”游戏卡账号和密码的行为认定问题,实践中也存在着很大的分歧:有人认为,虚拟财产不能作为法律保护的对象,对抢劫网络游戏装备的行为不能以犯罪论处。而另外一些人认为,对网络游戏角色及物品的侵犯,其实质是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行为,可按照“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处理[19]。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由于法律规定的不足,使得我国司法机关在认定和处理虚拟财产侵权纠纷时陷入了尴尬的境地:一方面要面对日益增多的虚拟财产侵权纠纷,另一方面却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如何协调和解决这个矛盾?成为了我国司法机关在实践中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
2、对实际做法的分析
从发展的角度看,在立法上明确对虚拟财产的保护是今后必然的发展趋势。而立法的内容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司法经验的总结。值得注意的是,面对不断增多的虚拟财产纠纷,相关司法机关并没有消极等待,而是采取了积极应对的态度:结合网络的实际特点,运用相关理论,积极在现有的法律中寻找认定和处理的依据。经过几年的发展,在虚拟财产纠纷的认定和解决方面积累了有益的经验,形成了一些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