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讼卦之“讼”辩正(上)

  

  鉴于目前学术界对《周易》讼卦的诸多误读,[7]同时鉴于讼卦之于当代法治的历史意义,笔者认为很有必要对其进行学术上的重新分析和必要澄清,以期揭示其法文化真义。在此需说明的是,在本文的讨论中,笔者将以通行本《周易》之讼卦文本为依据,[8]以“易经”为主、“易传”为辅,[9]并以“语境论”即将讼卦置于历史语境中进行法义辩正。


  

  一、讼之来源问题


  

  今人谈到“讼”,自然会以为讼事当来源于人与人的纷争,是为人事。如果一般而言,当然这也无可厚非,但若是想当然地以为《周易》之“讼”也是如此,则未免太过于现代性或后现代性了。实际上,从《周易》讼卦的角度看,“讼”却是来源于上天的启示,是为天理。虽然在古代,人事与天理密切相关,但两者的源流意义区别甚大,断不可混淆。


  

  古代先贤仰望天空,[10]在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昼夜交替中逐渐形成了一日的概念,在月相盈虚的朔晦变化中体会到了一月的概念。日复一日,月复一月,自然界的日出日落、月圆月缺,始终在“周”而复始地以恒定的方式不断变“易”,[11]从而形成了“周”“易”的原始概念。[12]同时,又从太阳的明亮、炎热与月亮的昏暗、清凉中形成了原始的阴阳概念。为了记事,他们刻之以简单的符号来指代这“阴”“阳”的发现与区别,即形成了一长划为“阳”、两短划为“阴”的“阴阳”符号雏形,由此一画开天。在对“阴阳”比附以物理之明暗上下、生理之雌雄男女、政治之君臣尊卑时,发现神明主宰的苍天高高在上至为尊贵,承载供养人类的大地屈居足下甚嫌卑贱,[13]天之生物又大小长短各不齐整,[14]于是其“天人合一”的蒙昧观念,便似足以推定人世间贵贱尊卑的正当性。遂“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周易·乾卦·文言》),将宇宙之间的大元素——上“天”、下“地”、中“人”(即“三才”)与“阴阳”概念相互启发,使“阴阳”符号相叠为“天、地、人”三层,由此“三生万物”。[15]三层符号阴阳交替,模拟天象之变化,有且仅有八种排列组合,这八组符号(即八卦)乃被认为天地之精华,并分别赋之于乾坤(即天地)、艮兑(即山泽)、震巽(即雷风)、坎离(即水火)这八种名称。[16]先人们对上天恩赐的这三层八组魔符丰富的哲学意蕴极其满意,尝试以之指代所有的神秘事物,“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17]用它指代自然界中的四正四隅八个方向、人伦中的男女长幼现象,[18]等等。但是,随着古人社会生活的发展,这简单的八种符号逐渐像最初的“阴阳”无法指代所有事物一样,“八卦”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局限,因为世间许多事物严格细看并非仅仅呈现出八卦中的某一种属性,他们的智力极限遭受到了严酷的挑战,于是在上天的开示下,将八卦相叠,使任何两卦的属性合二为一,推演所有的排列组合形成了八八六十四卦,即今本周易的全部符号。它非但成功地指代了当时复杂的万事万物,还对世间所有的现象进行了归纳分类并隐喻出了深刻的哲理。


  

  在这六十四卦当中,有着这样一组特殊的卦象,它乃由八经卦中的“乾”与“坎”所组成,上卦为“乾”原指天,下卦为“坎”原指水。上古的先哲从上天下水的属性中开始寻找它冥冥中的真意。当他站在高山之巅,远眺上天下水的水天相接之处,“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上天下水的相连是如此的美丽而融洽,先哲们于是将这一组符号预想为吉祥而顺利的象征。与此同时,本着上古周易思想中世界万物永远处于变易之中的思想,当他沉浸在这一奥秘当中时,不忘观察落日已悄悄移步并逐渐西沉,海水正滚滚奔流而不断东注,此刻在天水极目之处展示给我们的却是一个巨大无比的空间交错,它们根本就是逆向而行!正所谓“天道西转,水流东注”,[19]乾天之气轻扬而上,水流之势沉挫而下,[20]托天道,明人事,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岂不正有着这种天水相违却各本其道的现象吗?讼卦于是产生了,天水固守其道而其行相违,这构成了讼卦的本质特征。人事中的争讼正是如此的符合天理,双方均有各自的信“孚”,却理解受“窒”,二者“惕”然相接,申明其理便可无碍共存,如果更能得“九五”之尊的“大人”协助,更有“元吉”之象。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