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通过《人民日报》和其他各种地方党报的宣传推广,使其产生重大影响。利用传媒加强宣传,是“枫桥经验”不断推广发展的一种重要方式。《人民日报》就多次报道“枫桥经验”:1977年12月21日,《人民日报》第二版登载专文《高举毛主席树立的枫桥红旗,依靠群众加强专政》,并配发评论员文章《依靠群众加强专政的好经验》,向全国推广这一经验;1978年2月20号《人民日报》的综合报道《喜看公安战线的好形势》中再次肯定了枫桥经验的意义;1979年,《人民日报》发出《摘掉一顶帽、调动几代人》的通讯,掀起全国学习“枫桥经验”的热潮;1999年12月1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发表通讯《立足稳定和发展--浙江诸暨“枫桥经验”纪实》,配发评论员文章《“枫桥经验”值得总结和推广》;2003年11月22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发表通讯《让我们的社会安定和谐--浙江省诸暨市创新“枫桥经验”纪实》,并加编者按:2004年6月12日,《人民日报》头版右上发表通讯《平安是福和谐为乐--浙江省诸暨市创新“枫桥经验”纪实》,配发评论员文章《“枫桥经验”的启示》。至于其他各种地方党报的宣传,更是非常之多,可以说,当地党委和政府在打好宣传牌、正面推广“枫桥经验”的积极意义方面,富有经验和心得。
从以上三方面的总结可以看出,“枫桥经验”的发展方式整体上呈现出政府推进型的运动特色和动员机制。这种变迁模式当然体现一种家长主义的管理方式,无形中把所有的人民群众都纳入到一种政府的运作体系当中,但是,它并不完全意味着国家对于社会的全面支配和控制。从制度变迁的层面看,“枫桥经验”的发展体现了无微不至的政府关注和群众性经验的有机结合。我们不要忘记,“枫桥经验”首先是枫桥人民创建的,所以“枫桥经验”长期发展所形成的传统也必然会形成政府策略对于群众性智慧的“集体学习”和“路径依赖”。同时,“枫桥经验”也不仅仅是一种地方性的经验,它之所以能够得到中央的支持和推广,归根结底是顺应了时代的要求,顺应了中国共产党在新时期治理的需要,比如最近三次《人民日报》对“枫桥经验”的报道,就分别侧重于“稳定与发展”、“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主题[14]。
因此,必须认识到,在由政策、经验演变为传统、制度的过程中,动员、开会、宣传、汇报等方式都具有实质性的意义,它们并非空洞的表演,反而就是这种实践本身。我们的传统其实就是这样形成的。榜样和典型的意义是无穷的,自上而下的运动也必须适应群众喜闻乐见的需要和主动参与的积极性[15]。这种独特的制度型态注定要渗透到“枫桥经验”的各种具体组织和治理方式当中。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构建群防群治的组织网络
“枫桥经验”的具体治理方式,首要的就是体现为确立了一整套成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体系。枫桥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本成为了中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典范。这一体系的运作和开展,有赖于完善的组织网络和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也有赖于一种格式化的档案管理,以便将所有的人都纳入到这样的综合治理体系中来。
(一)组织网络
枫桥的干部群众继承和运用“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探索出了“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四前”工作法。在这种工作法中,如何完善组织建设是重中之重。重视组织建设也非枫桥地区的独创,而是根源于共产党的另一个深远的政权建设的传统。为适应工作需要,枫桥镇设立了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在每个村庄,都成立了由党委和村民委员会挂帅的综治工作队,下设法制宣传组、治保会、调委会、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小组,以下皆有各种法制宣传员、护村队、调解信息员和帮教责任人,他们来自各村民小组和全体村民,又同全体村民一道构筑起“防线”。而在民营企业,各个企业都成立镇乡综治工作中心领导下的企业综治工作站,其配套组织包括办公室、工会、团组织、妇女组织、人力资源部、治调会、保卫科、安全生产克、计生协会,下面是分厂或车间的综治联络员以及最基层的班组综治信息员[16]。
枫桥镇综合治理中心以组织的形式做到了群防群治,但着力点仍然是领导的带头作用、表率作用和责任制度。他们提出了“村子看院子,院子看班子,班子看班长,一层做给一层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全面推进基层组织建设。中心配备专职人员25名,由分管政法的副书记担任主任;设专职副主任1名,武装部长、派出所所长、司法所长、法庭庭长、信访办主任兼任副主任,实行同责、同权、同利,工作上分工不分家,业务上一专多能,全体人员享受专职特岗津贴。在干部维稳工作责任落实上,又建立“三包”责任制,实行分管领导“包线”,党政领导“包片”,机关干部“包村”,其工作重点首先就是要落实领导责任制,同时就治安防范而言,要建立起“城乡联动、昼夜衔接、点线面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治安防范体系;以派出所民警为骨干,以护镇队、护村队、护楼队、护厂队为主体”的组织体系。总之,组织的网络动员起最广大的部门、干部和群众,深入渗透到了社会生活层面的各个环节。
(二)工作机制
组织网络虽然构建起来,但要切实有效运作,还得有赖于成熟完善的各种配套工作机制。从大的方面来说,这些工作机制包括:一是工作例会制度。综治委每季召开一次由分管副书记召集、党委书记参加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人员会议;综治工作中心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交流工作情况,分析稳定形势,提出相应对策,布置当前工作。二是情况通报制度。镇综治工作中心根据村(居、企)和协作站摸排上报情况,对前期所做工作和下月不稳定因素预测情况进行整理汇总,每月向有关部门通报。三是首办责任人制度。第一个接待的人必须认真做好笔录,进行耐心的劝说疏导,平息事态发展,并及时向主任汇报。四是维稳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对驻村指导员在指导村队伍建设、治安防范、纠纷调处和群众工作等方面进行考核,奖优罚劣。实施村维稳目标管理,把维稳工作纳入村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发生重大不稳定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
“枫桥经验”工作机制的基本目标是为了维护稳定,因而需要形成全镇性综合治理协同作战的工作合力。这种合力具体又要求“党委抓总,部门协同,镇村联动”。“党委抓总”是党委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总责,重视社会稳定工作,经常分析治安形势,部署工作任务,解决实际问题。“部门协同”主要是加强政法部门的横向联系与配合,坚持每月一次政法部门联席会议,建立健全纠纷案件移送制度、重大疑难纠纷联调制度、综治工作统计月报制度,使各政法部门之间工作有交流。情况有汇报,职能有协调,措施有配合。“镇村联动”,是加强镇、管理处、村三级调解组织的上下联动,明确职权、事权,着力预防和化解各类民间纠纷,使民间纠纷发生率下降。为进一步规范治调组织的制度建设、工作程序和档案管理,激发治调组织争强创优的积极性,在全镇还推行“五星级”治调会管理考评制度,按照考核实绩“挂星记奖”。
从工作机制看,主要强调政府部门之间的配合以及调动,实行“三联”(组宣联手、镇村联动、工作联考)考核制度和包村干部“反考三落实”(即包村工作向村述职,包村工作由村评议,包村工作与村捆绑考核),使机关干部的工作由被动型、应付型、任务型向主动型、宣传型、创新型转变,通过进村入户,了解群众呼声,理顺群众情绪,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可以发现,工作机制通过政府的安排达到了健全完善,有利于维护稳定大局,对社会实施全面的监控管理,但反过来,也会促成社会和民众对于政府的一种反向制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