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综合化的政府组成部门应覆盖政府基本职能
1.重在统一重大行业的标准制定、规划制定、政策制定
既要覆盖政府基本职能,又要保证重大行业决策政令统一,必然要求政府组成部门综合化设置。由此,政府组成部门职能相对比较宽,数量相对比较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从事抽象行政行为,重在统一重大行业的标准制定、规划制定、政策制定。发达国家内阁部相对较少,如,OECD国家中央(联邦)政府平均设置18个内阁部。国务院政府组成部门一直处于减少的态势。1981年国务院设置政府组成部门52个,2008年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7个。
2.市场经济发育越成熟,大部门体制的根基越牢靠
计划经济支撑不起大部门体制。只要政府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主导性作用,部门必须“按行业、依产品种类”设置,这是计划经济条件下设置机构的必然规律。目前俄罗斯设置17个内阁部,可是前苏联部委设置由1924年的10个增加到1981年的64个;且主管经济的占绝对大的比例。政府越是履行公共管理职能,越是超越于微观经济活动,较少的政府组成部门就越容易覆盖政府基本职能。这是市场经济发育程度比较高的国家普遍采用大部门体制的经济根源。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中国将会日趋具备实行大部门体制的经济基础。
3.将职能相似、业务相近的部门综合设置,是探索建立大部门体制的必由之路
凡是具备以下条件的,应该考虑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整合职能相近的部门:一是部门职责交叉有目共睹;二是部门职责交叉带来的问题已获共识;三是所涉及的管理与服务对象特别广泛;四是通过现行协调机制解决不了既定问题。
中国的大部门体制改革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下一步的大部门体制改革应注意以下三点:首先,承担相近政务管理职能的党政部门应尽量综合设置。政府职能可以划分为政务管理、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五大类型。政府的政务管理部门很容易与党委的相关部门职责交叉,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版权管理与意识形态管理、外事、侨务、民族宗教管理与统战工作、司法行政与政法工作、监察工作与纪检工作。这样一些党政政务管理部门宜综合设置,从而更好地加强党的领导,提高政务管理效能。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统筹党委、政府和人大、政协机构设置”的改革任务还有待于落到实处,应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探索。如广东在2008年就明确提出,“在统筹考虑党政群机构职能的基础上,将相同及相近的职能整合归入一个部门负责,或把职能相同或相近的机构合并成一个较大的部门。”其次,应重点整合政府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部门。加强与充实政府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内在需要。卫生与计划生育部门、教育与科技部门、社会保障与民政部门等都有整合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