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从民族性格看美国的法制创新

  

  四、注重求实创新是美国法制创新的重要原因


  

  上文已提到,美国法虽然由于历史原因而继承了英国法,但它不是对英国法的全盘照抄,而是从美国的国情出发,将继承过来的英国法作了适合美国社会生活的创新。“美国统治阶级根据本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特点,对英国法作了较多的改造。”{20}327诸如,判例在美国不具有像在英国那样高的权威,“遵循先例”在美国具有很大的灵活性。此外,美国独创了与英国截然不同的成文宪法,以及创建了独特的违宪审查制度等。可以认为,美国的法制创新是美国民族求实创新性格的集中体现。


  

  首先,美国民族具有讲究实际的“求实精神”。在美国到处感觉到一种务实精神,对于现实的困难,他们不遮遮掩掩;每做一件事都认真仔细抓到底,决不含含糊糊、半途而废。美国人做事喜欢讲“成本与效益”;讲效率,做一件事要付出多少代价,能从中得多少效益,要把它算个清楚,要快出成果。{3}78的确,美国人喜欢实实在在的财富。“只有财富才能说明一个人的价值”,美国宪法将私有财产摆在“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美国民族把获得财富当成人生中最重要的奋斗目标”。这与美国历史的发展进程是一脉相承的。


  

  美国民族的求实精神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长期培育形成的。美国是个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在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资本主义世界中,它似乎明白做强者的意义。美国独立时,仅有89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到1867年时,美国通过对法国和沙俄的低价购买,以及对西班牙和墨西哥的武装勒索,一下就扩展了30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为美国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到19世纪末叶,美国政府通过武装干涉、军事讹诈、经济垄断以及门户开放等手段,使美国很快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原料加工厂和商品输出基地。这些好处,使美国民族大开眼界,尤其是美国的工商业者求富心情更为强烈,“他们是些密切把握各种重要机会的大胆的实业家;是些富有想象,精于利用形势的变化获利的深谋远虑者;他们不是那种先入之见过重,遇事不能随机应变的空想主义者,他们务实,拼命地捞钱,希望能得到愈来愈多的财富,永无厌足之日!”{29}45无可非议,正是这种迫不及待的求实激情使得美国人勇于开拓进取,勤劳肯干,具有旺盛的精力。


  

  这种民族性格决定了美国是实用主义哲学的发源地,也即是说,实用主义是美国土生土长的哲学,后经詹姆斯、杜威等的发展和传播,最终形成了影响深远的哲学体系,这种哲学坚持“有用即真理”,它塑造了美国精神,影响了包括法学理论在内的社会生活的许多领域。霍姆斯主张:“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而在于经验。”{30}5这里的经验是指法官根据社会生活的不断变化,在遵循先例的原则下,赋予先例以新的法律效力。因为在霍姆斯看来,法律的变化总是和社会的发展相联系的,所以“宪法的条文并非像数学公式那样将精髓蕴涵于其形式之中。它们是从英语的土壤里生长起来的活的制度。”{31}352在实用主义者那里,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法院判决才是最有价值的。


  

  因此,在美国,法律的制定和修改,来自法律实务部门的法官最有发言权。在一定意义上,法官是法律的制定者,或是法律的解释者。“无论是国会的立法,还是行政机关的法规,没有法院和法官的解释、适用,仍然只能是死的法律。”{22}32美国著名的政治家和思想家汉密尔顿也有同样的观点:“法律如果没有法院来详细说明和解释其真正意义和作用,就是一纸空文。”{32}111—112美国独立后,在法制建设实践中紧密结合本国现实,进行法制改革,建立了联邦检察制度,制定了大批成文法,真切地体现了美国民族的求实性格。“总的说来,美国的立法是极其适应它所治理的人民的天才和国家的性质的。”{5}356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