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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知识产权一体化战略

  

  产品的购买者和消费者的特性也会影响品牌忠诚。一般来说,老年人、不考虑重复购买的消费者以及不追求多样化的消费者都有较高的转换成本,品牌忠诚度较高。年轻人特别是女性一般追求多样化,转换成本低,品牌忠诚度低,商标保护的作用较小。


  

  (四)产品之间的溢出效应。


  

  一般来说,消费者的品牌忠诚可以从一种产品溢出到另一种产品。比如,如果消费者对宝洁公司的洗涤用品有好感,她很可能也有兴趣试试宝洁的化妆品。假设某公司有两种各有其品牌的产品,如果两种品牌的产品都受专利保护,则品牌之间的溢出效应对企业在产量和定价方面的决策几乎没什么影响。而如果产品甲受专利保护而产品乙只受商标保护,该公司就有降低甲产品价格的激励,降价不仅会增加对产品甲的需求,而且还会提高对产品乙的需求,原因就在于,购买了产品甲的消费者可能会同时购买产品乙。消费者对于某种产品的好感会传递给同一公司的其他产品。因此,同一公司或同一品牌不同产品之间的溢出效应也会增加商标调节作用的重要性,其情形与同一产品专利期届满前后品牌忠诚的溢出效应相仿。这种溢出效应必然会刺激企业降低其品牌群或产品群中专利产品的价格以便提高市场对其处于竞争领域之产品的需求。


  

  三、商标在一体化战略中的作用


  

  不难理解,以上对专利与商标一体化战略的分析同样适用于版权、商业秘密和其他创造性成果权。首先,作为一种有期限限制的垄断权,版权与专利权并无二致。其次,商业秘密尽管没有法定的期限,但由于反向工程的存在和技术自然寿命的局限,其被垄断的期间同样是有限的。最后,新兴知识产权包括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植物新品种权,无不属于有期限限制的垄断。正如产品之间存在溢出效应,各种知识产权由于保护条件各有侧重、保护期限长短不一、起止时间先后不同,溢出效应更加明显,这就决定了,多种知识产权并存更加有利于一体化战略的制定与实施。


  

  总之,一体化战略旨在编织一张缜密有序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之网,其中商标是纲,其他知识产权是目,所谓纲举目张。在一体化战略中,商标与其他知识产权相比,处于更为重要的地位,发挥着统摄与枢纽作用。事实上,只有通过商标这根红线,同一企业或同一品牌之下的产品及所包含的知识产权才能贯穿成一个整体,确保企业收益最大化。因此,大到一个国家和一个地区,小到一个城市和一个企业,在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时都必须注意发挥品牌的核心作用。原因就在于,专利或版权只能确保一时的垄断,品牌才能铸成永远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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