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制定与完善
黄进
【摘要】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是一国国际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外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立法成文化、法典化的趋势十分明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立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也存在一些不足和缺陷。 2010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立法史上的里程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国;制定;完善
【全文】
一、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界定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是规范涉外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基本法律,调整在国际民事交往中产生的包括涉外物权关系、涉外知识产权关系、涉外合同关系、涉外侵权关系、涉外婚姻家庭关系、涉外继承关系等各类涉外民事关系,主要解决上述各类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是指通过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的法律适用规范(又称为冲突规范、法律选择规范,有的国际公约称之为“国际私法规范”),来援引、确定某一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实体法或统一实体法,并将确定的法律应用于实际案件,从而规范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解决其争议。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是一国国际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国际私法最主要和最核心的一部分。当然,也有少数国家和学者认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就是国际私法。从世界各国国际私法立法实践来看,国际私法主要规定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和国际民事争议的解决。其立法模式大致有三种:一是就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作专门的规定,如奥地利1978年《关于国际私法的联邦法》、日本2006年《法律适用通则法》;二是将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和国际民事诉讼程序问题规定在一个法律之中,如1982年《土耳其国际私法和国际诉讼程序法》;三是将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和国际商事仲裁问题规定在一个法律之中,如瑞士1987年《关于国际私法的联邦法》。
二、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作用和意义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是一国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基本法律之一,对于规范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解决涉外民事争议,构建正常的涉外民事法律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首先,制定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是保护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需要。中国现行的有关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的法律规定,缺漏较多,不利于对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在一些民事领域,虽有专门的立法,但对相关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未作规定,如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
其次,制定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是及时合理地解决日益复杂的涉外民事争议的需要。近十年来,中国涉外民事争议的数量急剧上升。据不完全统计,1979 - 2001年间,中国各级法院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23 340件;2001 -2005年间,中国各级法院共受理涉外商事海事案件63 765件。2009年,中国法院一年就审结一审涉外民事案件11 470件,涉港案件6 631件,涉台案件3 953件,涉澳案件329件。[1]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重要一环就是要确定案件的实体法律适用问题,而这一任务的完成就需要完善而系统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三,制定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是促进涉外民事关系正常发展的需要。随着中国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和深化,对外交往中产生的涉外民事关系也得到快速发展,迫切需要相应涉外民事法律的保障。由于中国现行的有关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的法律规定散布在不同的民事法律法规之中,它们不可能突破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去规定其他的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同时,分散立法必然导致不可能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的一些共同性问题作出全面的规定。因此,制定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有助于促进涉外民事关系的正常发展。